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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先贤 任重道远”系列之六五:髪式变迁
作者:邸永君 日期:2015-11-06

清版《孝经》第一章书影

清版《孝经》第一章书影

唐·杜甫《春望》诗意图

唐·杜甫《春望》诗意图

清末题材故事片《神鞭》海报

清末题材故事片《神鞭》海报

《神鞭》剧中人物“玻璃花儿”剪辫后之髪式

《神鞭》剧中人物“玻璃花儿”剪辫后之髪式

当代歌星刘欢垂辫照

当代歌星刘欢垂辫照

 

若干年来,清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大行其道,有“清兵入关”之谑。只见众鬚眉前额锃光,后脑垂辫,一头两制,反差鲜明,颇显滑稽。无论观众是喜是恶,是贬是褒,然确属历史再现,是无法改变之事实。而清代男子选择此类髮式之原委,却说来话长。

对古人而言,衣冠髮式之选择,关乎江山社稷,绝非像今人之随心所欲。在“大一统”原则指导下,国人髮式求同而伐异,且历代相承,一以贯之。我国先民对毛髮重视程度极高,《孝经》有云:“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将护髮与孝道联系起来,作为道德规范的基准,从而显得非常郑重严肃。孔子以“被(披)髮左衽”(《论语•宪问》)来指代文化之丧亡,将髮式的更改与亡国联系起来,髮式之选择,被提到政治的高度。因此,历代中国人焉能不小心翼翼,护髮如命?他们把这宝贝头髮绾成髮髻,盘在头顶,上插一根长针,加以固定,称之为簪。唐代大诗人杜甫在其名篇《春望》中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诗句,说明杜老夫子时至暮年,仍须像当今不少女人一样梳洗打扮,好不麻烦。正因有此习俗,所以古人发明有髡刑,即剃掉头髮,作为对罪人的惩罚,而受刑之人,颇有受辱之感。现在想来,受此刑不痛不痒,有何不可?真乃今人思维,万难参透古人情感。历代祖先就这样惜髮如命,代代相传,悠悠千载,一仍旧贯。

天有不测风云。明朝末年,政治腐败,天灾连年,人民不堪其苦,纷纷揭竿而起。而此时一股新兴的力量也已悄然兴起于我国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这就是曾灭亡北宋、建立金朝之女真人的后裔。他们于1635年改称“满洲”,即当今之满族,旋改国号为“大清”。由于其特殊地理环境与生活方式,使之形成了与中原完全不同的髮式,概括言之,即“半剃半留”或“剃髮垂辫”。

此辈于额角两端引一条直线,将直线以前之髮尽行剃去,只留颅后之髮,编结成辫,满语称作sonchoho,垂于脑后。此俗承自其先----靺鞨。据史书记载,靺鞨人“俗编髮”,而至女真人,则“辫发垂肩”、“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大金国志》)。据专家分析,此种髮式便于骑射。前部不留髮,以免骑马驰骋时散髮遮住视线;而颅后留一条粗大的髮辫,在露宿时可充作枕头,借以安眠。真是兴利除弊,独具匠心。另外,满族及其先民信奉的萨满教认为,髮辫生于人体顶部,与天穹最为接近,乃人的灵魂之所在,故而髮辫备受其族人珍视。为国捐躯的将士,若其骨殖无法运回故土,则须将髮辫带回,亦可算是魂归故里。由此看来,满人对其髮式的重视不亚于汉人,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西元1644年),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攻破明都,崇祯帝吊死煤山,明亡。清兵把握契机,挥师入关,“变虏掠之暴,为吊伐之仁”,一举逐李自成而据京师。在此之前,满族统治者对在关外被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髮式,更换服装。对归降的明廷将士,也必须剃髮易服,作为臣服的标志。引清兵入关的明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即是入清营拜见清摄政王多尔衮后,“毅然”剃髮易服,以示降清者。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围绕剃髮还是蓄髮,一场场殊死搏斗此伏彼起,令人不忍卒书。

清兵入关伊始,便迫不及待地颁发“剃髮令”,引起汉人群起反抗,不得不暂缓施行。至翌年,清军势如破竹,横扫中原,挥师南指,饮马长江。多尔衮踌躇满志,再度颁行严厉的“剃髮令”,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髮垂辫,不从者斩。当时传有“留髮不留头,留头不留髮”之谣,以打击、摧垮广大汉族人民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汉族人民不甘受辱,拼死抗争,以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一时间凄风惨烈,日月无光,人头纷落,血流成河。怎奈强权之下,汉人的反抗无异于以卵击石。死者长已矣,活者还要偷生。很快就看到中原髮式尽改,面目全非。欲保完髮者,只得远避深山,或身厝窑洞,或栖身道观,甚至遁入空门,带髮修行。他们只能遥拜明陵,苟延残喘,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天崩地解”,徒垂几滴孤忠之泪。

清廷倚仗其金戈铁马,在汉人头上进行的革命,大获成功。从此中国男人发式即变为一头两制,像当今清宫戏中再现的那样。就清人而言,已鲜有从事狩猎者,故而此等髮式,应不具实用价值,而只是习俗而已,髮辫之具体功用,亦难予以开发。有电影《神鞭》,表现有壮士名傻二者,其辫甚粗,自幼习武,辫通气脉,劈木若斧,打人似鞭。后用之御外侮,抗强敌,败日本浪人于前,抽八国联军于后,终被洋鬼以枪击断,神鞭自此失灵,傻二改习手枪,百发百中,亦庄亦谐,大长国人志气,姑且一睹,而不必深究其真假焉。

鸦片战争以后,国门大开。洋务运动兴起,清廷派遣留学生出国深造。作为改革开放之先驱,此辈目睹了外面大千世界的众彩纷呈,自惭拖于脑后的猪尾(英语将髮辫称为pigtail,直译为猪尾),几欲断之而后快。不仅汉人回顾历史深以为耻,即使满人,亦不以此种形象为光荣与自豪。留学生中多有自作主张,快刀剪之者,如孙中山、鲁迅等人便是。回国后为掩人耳目,有假辫可敷衍一时。

转眼到了20世纪,清廷风雨飘摇,汉人民族精神复苏。至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孙中山辈首倡剪掉髮辫,以雪旧耻。一时间举国上下,刀光剪影,髮辫成堆。欢呼雀跃者有之,随波逐流者有之,如丧考妣者有之,誓死不剪者亦有之。毕竟社会在发展,文明程度在提高,并无“留辫不留头”之苛令。又一次作用于人头上的革命,彻底改变了国人的尊容。

民国初年,颇有一些人誓保“命根”,命存辫存,万难割舍。前清宗室王公自不必言,就连北京大学名教授辜鸿铭、清华研究院导师王国维,亦是惜辫如命,与之偕亡者。蒋介石上台后,为推行“政令统一”,曾特别组织剪髮工作队,上山下乡,对顽固的留辫者,再次予以扫荡。其后,留辫者便成凤毛麟角,鲜见于域中矣。但笔者之叔祖,成分贫农,却不愿革命。直到“文革”前,仍留小辫,涓细灰白,然垂爱有加。“文革”乍起,红卫兵兴,指其辫为四旧,强行剪去,致其数日滴水不进,寻死觅活,怎奈生命可贵,以后便泯然众人矣。此当属硕果仅存之特例。

就满族人而言,辛亥革命时剪辫者亦为数不少。而汉族军阀张勋,却强令其属下不许剪辫,以示效忠清廷,人称其部众为“辫子军”,张勋为“辫帅”。1917年,张勋率军入京,拥废帝溥仪复位,尽行恢复清代衣冠髮辫,因头髮长至编辫诚须时日,留辫又成燃眉之急,致使假辫头套生意十分兴隆,各色“古董”怪物招摇过市,黄龙旗迎风飘扬,真是乌烟瘴气,令人啼笑皆非。岂料复辟仅12日,便宣告失败,张勋仓惶逃遁,假辫头套被弃之如敝屣,实为闹剧一出。日后连溥仪亦觉此辫甚丑,竟“违反祖制”,一刀断之,引得众老臣嚎啕大哭,群辫乱抖,涕泗横流,真可谓情泣鬼神,却换来溥仪一顿痛斥。从此,满族上下多剪断“命根”,开始新生。

随着文化的多元化,发式已不再具有政治色彩,而完全成为个人爱好。当今之时,又见一些七尺男儿留起大辫,当不属眷恋前朝之辈,而是“明星意识”或标榜个性的具体体现。今人亦不必大惊小怪,慷慨激昂,而是顺其自然,各由所好,方为上策。

社会果真进步也哉。
 

文章来源:邸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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