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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团结精神:中华民族历史发展和复兴伟业的内在力量
作者:王锋 日期:2021-05-06

2018年3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以大历史观的宽广视野,以民族复兴为历史坐标,指出“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团结精神的人民”,并将伟大团结精神作为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伟大团结精神的阐述,深刻总结了数千年来根植于中华大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契合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心声和期待,既体现了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发展的内在逻辑,又彰显了时代的最强音,激励全体中华儿女发扬伟大团结精神,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形成勇往直前、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

“同源同流”的血脉深情是伟大团结精神的天然根基

“同根意识”是中华各民族“同源同流”历史渊源的直接反映,也是伟大团结精神的天然源头。

中国很多民族中都普遍存在源远流长的“同根”意识,认为各个民族都是同源共祖,各民族都是兄弟姐妹。这种意识在各民族早期神话、史诗中都有鲜活反映。比如,彝族创世史诗《查姆》中说,洪水过后,人间只留下阿普笃慕两兄妹,后来两兄妹生下三十六个小娃娃,“各人成一族,三十六族分天下,三十六族常来往,和睦相处是一家。”

各民族有关同根同源的神话、史诗虽然是口耳相传的民间文学作品,但都体现了各民族对远古时期的朦胧记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民族的历史渊源。科学研究已经不同程度地证明,当代许多兄弟民族在历史上都是同出一源的。比如,藏缅语族的彝、藏、白、哈尼、拉祜、纳西、景颇、阿昌、羌、土家、怒、独龙、门巴、珞巴等民族,都源于古代氐羌族群;壮侗语族的壮、侗、布依、傣、水、仡佬、仫佬各族,都是从古代百越族群分化而来的;苗瑶语族的苗、瑶、畲等民族都源自古苗瑶族群;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佤、布朗、德昂等民族源于古代濮人族群,等等。尤其是汉族与以藏、彝、羌、白等民族为代表的藏缅语族各民族的语言亲缘关系早已得到国际汉藏语学界的公认,考古学及新兴的分子人类学等学科也提供了有力佐证。正因为如此,人们通过古汉语与古藏文的互证和比较研究,有力地推动了汉语史和汉藏语言学研究的发展。

在中华大地上,还有不少民族之间虽然可能没有上述“同宗共祖”的直接证明,但在数千年不断迁徙和相互接触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各种形式的交往交流交融,早已形成了难以割舍的血肉联系。以汉族为例,北方的汉族人口中,融入了大量北方游牧民族如匈奴、鲜卑、党项、羯、氐、羌等古代民族;南方的汉族人口中,则融入了大量古代苗瑶和百越族群的先民。数千年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各民族对多民族命运共同体的认知,“各民族是一家,各民族是兄弟”的朴素意识也就自然形成了。

尽管“同根同源”的意识是朴素而感性的,但其意义不可低估。这是中华民族认同的思想基础,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记忆和中华文明特有的文化基因。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就是要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和各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精神,根植于中华大地,深深地铭刻于中国人民的心中,成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牢固纽带。

中华民族五千年辉煌是伟大团结精神的历史依据

中华民族的历史,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共同缔造的。五千年辉煌历史熔铸了中华民族伟大团结精神,同时也是其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展、内核不断强化的历史依据。

在中华大地上,远至史前传说时代,黄帝统一了游徙于黄河流域的各氏族部落,奠定了华夏族的发展基础。之后,夏、商、周三代相继建立起多民族的国家。“中国”一词始见于西周文献,体现了多民族国家的新发展。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秦汉以来,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各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不断加强和深化,各民族在共同缔造祖国历史的过程中形成了彼此不可分离的血肉联系。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虽然也发生过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分裂、唐末五代十国等短期割据,以及不同民族统治阶级之间的战争,但团结统一始终是中华历史发展的主旋律。“内聚”的历史文化传统,是中国有别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发展特色。中华历史上的少数民族都自视为中国的一分子,是中国的当然成员。即便是少数民族统治阶级发动的与中原王朝之间的战争,其目的都不是为了从中国分裂出去,而是“入主中原”,争夺中华正统,统一中国。“大一统”是历史上政治精英治辖天下的理念、制度与实践。从历史传统看,“大一统”始终是中华各民族的价值追求和目标,无论哪个民族建立中央政权,都以实现“大一统”为己任,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中华正统。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分裂从来不得人心。

近代以来,由于列强入侵和腐朽的封建统治,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寇急祸重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激发了中华各民族的团结精神。在帝国主义企图瓜分中国的危险关头,中国人民毫不屈服,团结起来奋起抗争,谱写了中华民族气壮山河的斗争史诗。特别是在抗日战争中,中华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了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民族觉醒和团结,最终赢得了中华民族的新生和解放。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了56 个民族多元一体、交织交融的融洽民族关系,形成了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

中国人民从亲身经历中深刻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前进,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不可能发展进步。各民族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让我们始终坚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伟大团结精神将更加恢弘壮丽。

马克思主义为伟大团结精神注入了新的思想内涵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科学理论,它为中华民族伟大团结精神注入了新的思想内涵,提供了思想武器。

首先,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理论,是为绝大多数人谋自由、谋福利、谋解放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科学地阐释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人类社会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归根结底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群众是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属性使它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为促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团结提供思想武器。

其次,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科学地表达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严密论证了争取并最终实现无产阶级平等的基本条件和根本途径。马克思主义主张“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民族平等也被赋予了新的思想内涵:第一,民族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绝无优劣和贵贱之分;第二,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完全平等,反对任何民族的任何特权;第三,民族的真正平等以消灭私有制为前提;第四,民族平等不仅体现在法律、政治上,而且应该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事业才有了质的飞跃。

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属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历史观、人民观和平等观,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全体人民乃至全人类的平等,这就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提供了强大而科学的理论依据,也是实现“世界人民大团结”的思想前提。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伟大团结精神提供了政治和组织保证

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征,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忠实地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因而也就具有了团结最广大人民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因此才能做到大公无私,成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领导核心。遵义会议以后,随着我党在思想上、组织上不断成熟,全党认识到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与劳苦大众的阶级利益本质上是一致的、一体的,在强调中国共产党“首先是工人阶级的政党”的同时,也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全体人民争取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的政党”,党领导下的“苏维埃政府”不但是代表工人农民的,而且也是代表中华民族的。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把“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正式写进了党章。在旧中国列强环伺、军阀混战、国家一盘散沙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人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挽救了民族危亡,建立了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只有毫无政党私利的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领导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最重要的政治和组织优势。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使其在建党以来的不同历史阶段,都能成为中华民族解放和复兴事业的核心力量,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团结在自己周围,从胜利走向胜利。

新中国的辉煌实践为伟大团结精神提供了坚定自信

伟大团结精神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数千年的内在力量,更是新中国繁荣昌盛的宝贵源泉。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国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团结的伟大旗帜,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发展;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解决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之间的政治关系,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华民族团结一心,不畏艰难险阻,前赴后继,奋勇前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中国的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越。社会主义优越性、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的科学结合,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新中国繁荣昌盛的不竭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今天,中国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更是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努力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成就,证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平等观、民族观,并且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制度化体现。我们要坚定“四个自信”,咬定青山不放松,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团结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伟大团结精神是民族复兴的思想基础和动力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在向“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前进,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我们为已经取得的成就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发展中的问题不容忽视,未来的事业依然任重道远,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必须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弘扬伟大团结精神意义重大。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总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有所扩大,发展不平衡现象仍然突出。因此,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团结才能凝聚力量,团结才能实现梦想。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全体中华儿女大团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终将在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中变为现实,新时代的中国也一定可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9年/5月/17日/第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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