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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网站编辑工作条例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日期:2015-03-30

第一章 网站编辑职责

第一条 确保网站新闻频道发布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对发布的所有新闻进行新闻审核。

第二条 完成具体频道、栏目的内容策划及专题资料搜索、整理和相应的改写。

第三条 对指定内容、专业稿件的文字进行采选、校对、修改润色。

第四条 对所负责版块的内容进行润色及更新。

第五条 做好对自己主管的各个频道发展规划,完成日常栏目选题规划。

第六条 处处维护本网站形象,关注网络上跟本单位相关信息。

第七条 编辑文章内容时,保障关键词出现的数量及与网站信息搭配的准确。

第二章 网站内容审核流程

第一条 基本标准

1、稿件的政治观点必须符合国家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

2、网站内容应宣传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性,正确的舆论导向性,应该紧密围绕在党中央周围;

3、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文字表达合乎规范。

第二条 基本程序

1、登记。消息通讯类或工作通知公告直接上网登记,其他类型的上传到网站的内容均须统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稿件名称、日期、作者姓名、内容来源及内容简介。

2、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初审除按以上基本标准进行外,还应审查稿件是否符合本网站的栏目要求范围。初审通过的稿件应及时报部门主任复审。

3、终审。消息报道性文章由所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终审,学术性文章由责任编辑报请研究所网络主管领导负责终审,对稿件全方位把关,提出审核意见。

4、编辑、上传。责任编辑进行网站内容上传、编辑加工。

5、网页审校。所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对上网文章的栏目与格式编排进行审校。

第三章 内容发布标准

第一条 新闻标题以10~20字为宜(含标点)。标题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应予以修改:

1、标题较其他同类标题明显过短或过长;

2、标题中有过多的标点符号;

3、标题过于隐晦,不能揭示新闻主题;或不新颖,无吸引力;

4、系列报道没有统一标题。

第二条 新闻内容主体不应低于300字,字数较多的文章应有导语。文章内容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应予以修改:

1、文章中出现错别字及语句不通顺、搭配不当等语病;

2、文章中所涉及的人物姓名、机构名称、物品名称有误;

3、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新闻要素在导语中介绍不明;

4、语言过于口语化或过于深奥难懂;

5、明显为其它商业团体做广告宣传。

另外,审核人员可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对新闻进行适当润色以增强其可读性。

第三条 图片与视频稿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内容较少的文章,图片在前,文字在后;内容较多的文章,图片在后,文字在前。为统一格式,不提倡在文字中插放图片,图片尺寸600*400。图片居中放置,每张图片下方为图片注释(居中)。

2、提高图片质量。第一张图片为最能反映新闻主题且质量较好的图片,明显模糊的图片应删除;

3、配有图片的新闻应在每张图片下方对图片进行注解,并另起一行居中注明图片说明,另起一行接正文,图片和图片说明,图片说明和正文之间都为单倍行距;

4、首页图片新闻,应加缩略图,图片尺寸300*200。

5、视频新闻,一律加缩略图,图片尺寸300*200。

6、视频新闻应编辑去除多余镜头,大型会议按不同主讲人分段,每一主讲人分别制作录入为一条记录,并制作相应片头。

第四条 新闻的相关来源、操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1、原创新闻在文章末尾处直接填写责编的名字即可(责任编辑/×××);转载新闻应当在文章发布时注明转载于何处,负责审核人员在文章末尾注明(责任编辑/×××)。

2.“推荐”“置顶”文章要将推荐记录及理由填写在责编记录中,不得随意设置“推荐”“置顶”文章。

3、要注意新闻评论的及时审核,对于修改删除的文章要及时重新生成文章列表,以免新闻中出现错误或空链接。

4、在添加文章时,内容里所包含的关键词要加上相关页面的链接。

第四章 转载新闻要求

第一条 转载新闻内容中出现以下情况需予以修改。

1、开头没有把“本站讯”、“本报讯”改为“×××站讯”、“×××报讯”;(×××指文章来源)

2、没有将“本站”、“本刊”改为“×××站”、“×××刊”;

3、新闻中有外部文字链接、图片链接没有删除等;

4、末尾没注明(责任编辑/×××),“文章来源”处不是媒体名称。

第二条 转载新闻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转载栏目中,每天不得少于2篇;

2、转载文章在同一内容的情况下不得重复,若发现则追究责任编辑的责任;

3、非重大国际、国内、省内新闻不予推荐首页发表;

4、对于综合转载要注明新闻各部分来源,保证新闻各部分衔接自然,内容不重复或矛盾,语言连贯无语病;若综合后篇幅较长,应考虑整合为系列新闻报导。

第三条 转载新闻不能包含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 邪教、色情、暴力、明星绯闻、**丑闻等内容,一经发现应立即删除并向上级汇报。

第五章、原创新闻要求

原创新闻的时候应注意避免出现以下情况:

1、新闻语言基本错误太多,文章中病句太多;

2、口语化太严重,主观色彩浓厚,文章煽情抒情过度等不符合场合需求的错误;

3、报道草草了事不够认真,报道不清毫无重点亮点,言辞随意不够严谨,写作角度明显有失公允,不全面;

4、明显为商业机构作广告,有偏激思想内容,新闻内容明显有失真实,整体感觉空洞无物;

5、新闻中宣传不良思想,对敏感事件评论言辞过激;

6、不符合栏目定位的文章。

第六章 考核标准

第一条 网站责任编辑由网络信息中心3名工作人员兼任,负责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的初审和编辑。网站页面内容与排版格式的审校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承担。

第二条 原创文章每月工作量不低于1篇,转载每周不低于3篇。频道专人负责,对所负责栏目发布的所有新闻负责。

第三条 网站初审与上传工作实行周值班制,每周由一名编辑担任信息的初审和上传,负责上传所有栏目的文章。

第四条 每个责任编辑人员必须对当天发现的来稿错误通知其本人,以便及时改正并避免错误的再次发生。

第五条 网站责任编辑人员要有责任心,若出现责编不及时的情况,第一至三次口头提醒,第四次通报批评。

第六条 网站责任编辑人员在编辑上传过程中,应记录当天所有进行重大修改内容,及时通知作者本人。该记录将作为年终“优秀编辑”考核的主要参考标准。

第七条 每个责任编辑人员每周将责编情况汇总上报。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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