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社科院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社科安字3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治安管理办公室、交通安全办公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科研处、图书馆有关负责人组成。
防火安全办公室,下设义务消防队。防火安全办公室设主任1名,成员由办公室、科研处、图书馆、网络中心组成。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名,成员由坐班人员组成。
治安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组成。
交通安全办公室设主任1名,成员由本所司机、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3.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4.协调各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关系,做到明察秋毫,面面俱到;
5.定期召集小组成员实地察看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物资配备完好情况;
6.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7.遇突发事件时,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防火安全办公室职责
1.制订单位内部防火、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防火、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等制度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单位防火安全工作。
3.负责与我所职工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
4.负责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5.负责添置、维护消防设备。
6.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各部门防火安全检查。
7.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
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治安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订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单位治安管理工作。
3.负责对单位职工的政治审查工作。
4.负责解决矛盾纠纷。
5.负责对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严重影响稳定问题、行政责任事故等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 交通安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单位交通安全工作。
3.负责对单位公用车驾驶员的管理。
4.建立和落实单位公用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
5.建立机动车(含私人机动车)和驾驶员信息档案。
6.负责与我所职工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
7.负责对全所干部职工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8.合理使用交通安全经费。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 义务消防队职责
1.制定火灾扑救、疏散、救护应急预案。
2.遇有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人员进行灭火、疏散、救护演练。
4.熟练掌握救火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