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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信、文化认同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日期:2020-12-15

【作者简介】郝时远,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主要研究民族历史、民族问题。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重大研究专项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族学基本理论与话语体系研究”( 19VXK04) 。

【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文化认同的重要论述为线索,以中国共产党多元一体的文化自觉观为背景,从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展开对新时代中华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的学理性讨论,论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领作用,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研究、中华民族身份归属、民族语言文字等议题进行了分析,对文化自信、文化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的内在思想关联进行了探讨,认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文化自信; 文化认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民族共同体; 爱国主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展开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时代。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视野中,从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的高度,对文化建设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繁荣发展中华文化事业的系统论述。其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文化自信、文化认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等方面作出了深刻阐释。

一、多元一体大家庭的中华文化自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高度的文化自信”表述,不仅彰显了文化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而且其立意于“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强调“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习近平用更“基础、广泛、深厚”的自信之基、更“基本、深沉、持久”的力量之源,这些具有“说到底”意味的话语形容的文化,就是“在5000 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即本文讨论的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的、贯通古今的中华文化。而“自信”这一与心理学密切相关的概念,在通常意义上就是对达成一个目标自我能力的信心确认。对中华文化的自信,是基于对植根深入、根系发达、底蕴厚重的文化力量产生的自觉,这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凝聚人心的共同信念基础。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记录了中华文明5000 多年绵延不断发展的历史脉络,汇聚了从“五方之民共天下”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进程中的发明创造、思想智慧和道德价值,成就了在东亚乃至全球范围不辍进取、形态独特的文化体系。这种独特性,就是当今“中国特色”话语的历史底蕴。因此,习近平在关于塑造中国国家形象的论述中强调指出: “重点展示中国历史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也就是说,底蕴深厚、多元一体、文化多样构成的中华文化基质,是塑造当代中国国家形象最具代表性的内涵特质和外在表征。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关于文化自信的论断和贯通古今的阐释,是具有学理支撑的政治宣示,是立足于文化力量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份事业应有的强大凝聚力、感召力和激励作用的深刻解读。

在民族学、文化/社会人类学、民俗学乃至美学、文学艺术等研究领域,无论如何莫衷一是地定义文化概念,或对文化给予纷繁复杂的分类释读和评价,不论是对一种文化符号的“深描”,亦或对某些文化现象的采风,以及关涉文化冲突、文化差异、文化适应、文化多样性、文化遗产保护、跨文化交流和文化认同等难以尽数的概念、范畴和理论,可谓卷轶浩繁、丰富多彩。但是,以“文化自信”(对外英译为cultural confidence) 介入文化理论的政治实践,无疑是展开了一个新的视野,尤其对统一的多民族中国来说,其现实意义尤为重大。

文化自信指向的中华文化,是关系到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深层基础。对此,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这一条件的决定性意义在于“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文化发展繁荣,即是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汇贯通、有机结合的中华文化复兴。其先决条件是认知和建构中华文化,在中华文化自觉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文化自信。

近代中华文化的自觉,源自中国遭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痛苦经历,国人在“西学东渐”的广义文化冲突、比较和吸收借鉴中,兴起了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反省、批判和变革的思潮,探索中华文化的振兴之道。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创了中华文化自觉的新阶段。

毋庸讳言,这一历史过程的中华文化自觉,主要是建立在中国汉文化基础上的自觉和变革,当时学界关注和调查的少数民族文化、边疆文化,大都属于与汉文化相异、形态不同于内地、甚至比较“原始”的文化类型。因此,在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纲领中,属于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文化”范畴。正如《共同纲领》中规定的: “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对此,1950 年邓小平论述民族工作时指出: 少数民族“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用学界流行话语即指“他者”的文化。

但是,在中国共产党确立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文化观中,一方面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缺乏文化、教育设施,大都属于无文字社会且文盲率高等反映文化发展落后的突出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 另一方面,也认为各少数民族的文化都有其优点和长处。因此, 1950 年筹建中央民族学院时,对开展少数民族研究提出了“发扬并介绍各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的任务。可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在中华文化自觉层面展开的新境界,即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意义上肯定少数民族的文化同样具有优秀的成分和品质,由此开启了新中国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自觉进程。

随着国家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全国范围进行民族识别、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和语言文字调查,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其中包括少数民族文化走进国家艺术殿堂进行展示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如1952 年成立的中央民族歌舞团,就是以继承、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宗旨的“国家队”; 1953 年“首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中,展示了9 个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节目; 1956 年“首届全国音乐周”,有14 个民族的节目展演等等。这些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开展的多民族文化艺术精品的社会化展现,使党和国家在民族工作、文化工作中开始意识到“少数民族中有许多优良的文化艺术传统,应该予以适当的发扬,并帮助它们逐渐吸收新的内容。在这方面,我们的工作还做得很少,需要提起注意”。这是民族工作、民族调查研究在“抢救落后”的实践中发生的思想转变,“抢救落后”具有了“发掘优秀”的意义,形成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新认识、新观念: “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资源一样,是极为丰富的。各民族人民蕴藏着巨大的智慧。我国各民族不仅在过去共同创造了我国的历史文化,而且必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新文化建设中显示巨大的创造才能。”对此,在当时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上形成了共识: “事实证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遗产是非常丰富的。到现在为止已经发掘出来的,仅仅是其中极少的一部分。这些优美的诗歌、音乐、舞蹈、美术,不仅已经为全国人民所珍视和喜爱,并且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发生了重大的影响。”这是20 世纪50 年代民族工作中最重要的思想成就,在观念上从少数民族地区“地大物博”的经济资源认知,扩展到少数民族地区“地大文博”的文化资源认同,这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价值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作出的高度评价。

各民族共同创造祖国历史文化的认知,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国范围产生的认同,以及在当时条件下对外文化交流中体现新中国形象的作用,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取得的重要结果,也是少数民族以文化自尊、文化自信融入国家文化建设事业的集中体现。1957 年,作为模范自治区的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建立了深入牧区、服务牧民文化生活的乌兰牧骑。这支以“红色幼芽”命名、以民族艺术形式讴歌新社会的文艺轻骑兵,代表了少数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的强大生命力,对全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和积极影响。

1964 年,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迎来了集中展示发展成就的盛典,即“全国少数民族群众业余艺术观摩演出会”。当时,来自全国各地53 个少数民族的650 名业余文艺工作者登上了国家舞台,向全国人民展示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尤其是各民族的演员,大都是来自高原、山地、草原、林区、江河流域的农民、牧民、猎民、渔民、林场职工和民间艺人,最年长的演员是70 多岁的维吾尔族老人,最年轻的演员是8 岁的蒙古族女孩等等。这些特点表明,史无前例登上国家文化大雅之堂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具有悠久的传承历史、深厚的民间土壤、广泛的民众基础和独特的文化魅力。这一盛事及其全国性的巡回演出效应,产生了“他们本民族的文化”向“我们民族的文化”的认同升华,即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国、中华民族、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中华文化的自觉意识注入了多元一体的文化多样性动力。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自觉过程,始终在不断提高着各民族的文化自尊、增强着各民族的文化自信、扩大着各民族的文化认同。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政策在恢复中不断加强,在观念上也明确提升到“要使作为我国文化宝库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继承和发展”的高度,明确了“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就,“着力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和谐文化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要求,也以“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的论断,昭示了党和国家的意志: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中国各民族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在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中,“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这是在中华文化自觉基础上,体现中华文化自信的国家意志的重要标志,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认同的作用,使各民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归属感进一步提升。

2009年,中国政府对外发表民族事务白皮书,对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族在中华文化建设中形成的国家民族( state-nation) 归属作出了宣示: 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以自己建立的中央政权为中华正统,都把实现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作为最高政治目标。广袤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尤其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反侵略、反分裂的伟大斗争中,“福祸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的特征更加凸显”,“中国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更趋成熟。今天,中华民族已经成为各民族普遍认同的统称和归属”。党和国家在中华文化自觉方面这些具有深刻学理性的政治宣示,既来自民族工作的实践,也得到学术研究的思想支持,诸如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及其哲理性概括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化自觉思想。

正是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华文化是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提出了文化自信的命题,即建立在中华文化自觉基础上的多元一体中华文化自信,并从各民族传统优秀文化、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族人民艰苦奋斗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融通的高度,全面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华文化力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全面论述了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共同开拓祖国疆域、共同书写祖国历史和共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的历史和现实共同性,从理论和实践上揭示了新时代坚定中华文化自信的“中国资本”。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华文化自觉的任务已经完成,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是一个认识论和实践论的问题。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没有文化自觉就不可能实现文化自信,没有文化自信也不可能提高文化自觉。在激励文化自觉中坚定文化自信,在坚定文化自信中升华文化自觉,这是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条件下中华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华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基础性的任务,即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中华文化认同

在中国的民族工作话语中,“大家庭”是一个充满感情色彩的词语,用来形容中华各民族之间相互依存的亲情共同体,即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一个家庭,就会有家规、家风和家教。对中华民族大家庭来说,“家规”就是家庭成员各有其名,但都姓“中华”; “家风”就是家庭成员之间荣辱与共、守望相助的团结,即中华民族的团结; “家教”就是在中华文化浸润中形成共同的信念,即价值观。“价值观念在一定社会的文化中是起中轴作用的,文化的影响力首先是价值观念的影响力。”对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来说,文化影响力就是指中华文化蕴含的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其决定性意义在于“中华文化是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基因”。这种各民族人民“共同的精神基因”,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质养分,是中国学界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认同”的新课题。

在英语语境中,身份( identity) 、认同( identity /identification) 作为概念来讨论,具有很强的一致性。而且通常以文化认同或文化身份( cultural identity)研究最为普遍,这也是国外学界有关“后殖民”“后现代”话语中关注程度最高、争议最多的话题之一。在中文话语中,作为现代汉语词典的“认同”释义,一般不体现“身份”的含义,而表达“认为跟自己有共同之处而感到亲切”或“承认”“认可”等意思。这种释义属于一般道理范畴,并不涉及学术理论界纷繁复杂的“我是谁”或“他是谁”及由其所产生的身份多重性、归属感等认同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断时,需要更多学理上的支持。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开创的国家建设、国民整合的基础性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在继续建设各民族共享的物质田园的同时,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的根本要求。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就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植根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土壤,在根脉盘结、养分互润基础上,培育、成长、开花、结果的中华文化及其内涵的精神境界和价值体系。

精神家园,不是通俗的文化“百花园”,中华文吧 化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不是简单的各民族文化汇聚,而是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品质在交流、借鉴、吸收中的中华文化塑造,体现着中华文化的创新发展。早在20 世纪50 年代,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指出: “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并不是原盘端过来,而是在原有基础上,充实新的内容,把原有的水平加以提高和发挥,这就是创造。”就中华文化的创新发展而言,是在多样中求统一、在差异中求和谐的思想境界升华过程。在这方面,坚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求同存异等基本观念,是创新的前提。尽管这些原则说来容易理解,但实践起来绝非易事。因为在关涉“文化认同”的研究中,认同包含的同一性指向与认同呈现的多样性事实,往往被视为互相矛盾、甚至相互折损的关系。事实上,尽管“文化/身份认同”的内涵十分复杂多样,但是国家层面的身份归属、文化认同不仅具有依法赋予的先决条件,而且并不因此而消除一个人从家庭、家乡、地区到国家认同的渐次放大过程中心理感情及其文化习俗的印记。在现代国家的“民族建构”中,“国家民族”是一个国民身份整合机制的产物,超越阶级、阶层、信仰、族别、职业等各种身份要素的公民身份,并不意味消除了这些身份的“自觉”和“他识”,甚至在国家的法律范畴得到认定和政策保障,诸如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所表示的“民族”一样。

的确,在西方崇尚个人自由的社会情境中,对身份、文化认同的研究的确揭示了纷繁复杂的认同取向以及引起的各种冲突和矛盾,以致“在认定各种可察觉的身份,被赋予的或自我界定的身份时,都存在着十分繁杂的游戏规则,规则如此之多,似乎并无规则可言”。问题在于,用西方社会这类现象或理论判断来括套中国的国情,是可行的吗? 若是,那么也就无法理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实践,就难以深刻体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即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的——“企图通过取消民族身份、忽略民族存在来一劳永逸解决民族问题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不让一个民族认同本民族文化是不对的,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辩证思想。这是中华文化认同的确定的规则,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和未来实践的思想方法。也是我们深刻理解中华“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必须具备的理论素养。

事实上,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的中华文化,是中国国家文化的一项建设工程。中华文化是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载体,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提炼中整合、塑造的产物。是中国各民族文化在共容、共荣、共融基础上,产生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文化无论从内容丰富的精神内涵还是色彩斑斓的外在表征,并非“同质化”的文化同一,因为“真正的创造性并不导致一致性”。也就是说,文化多样性“并不妨碍统一化和再次多样化的进程在更广泛的层次展开”。而这种展开的内在整合机理“是各个组成部分在共享和互利秩序中的协调”。中华文化的整合、构建和认同,是基于体现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位而形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统一并不消除多样性,因为它是在组织的一个共享的社团层次上发生的; 整合是多样化的补充,而不是它的否定”。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中华文化认同,是要“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是要“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这个时代任务,就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即“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有自己的独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治理体系,其中包括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制度、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国情实际,这是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的中华文化观必须具备的基本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中华文化认同,是“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的文化认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形成,是建立在各美其美自尊基础上的相互尊重,建立在美人之美互敬基础上的相互欣赏,建立在美美与共吸收基础上的相互学习,建立在天下大同创新基础上的相互借鉴。这是各民族文化相互认知、汲取、融汇和共同升华的过程,升华的结晶即是中华文化体现的精神标识和价值体系。

如前所述,中国共产党主导的中华文化自觉,包容了中国各民族文化,创造了各民族文化相互认同的政策机制和社会导向,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增强自信、升华认同的进程。中国各民族的中华文化认同,并不改变和取代各民族对本民族文化的珍惜、热爱和认同,而是要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素提炼出来,塑造中华文化的丰满形象和精神面貌。在中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汉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特点尤为鲜明,构成中华文化的主脉,并成为现代中国普适的广义文化,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对此各民族人民都认同。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多样,同样体现着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深远视界,体现着“地球上各族人民遇到的困难互不相同,克服困难的方式方法也不一样”的文化创造,包含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本土知识,以及通常认为属于前农业社会的采集狩猎、游牧文化中蕴藏的人与自然良性互动的生态智慧等,丰富着中华文化的特质和风采,这同样需要各民族人民都认同。这是一种需要从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中去感悟的认同。

在中国各民族漫长的交流互动历史过程中,古代汉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不断吸收着“四夷”文化的因素; 各少数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也广泛吸收着“华夏”文化的因素。对此,不能停留在“胡化”或“汉化”的表层史实中,而需要从中国形成、维系、发展和得以巩固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在文化机理中去审视历史,发掘历史和阐释历史。历史上阶级对立、民族冲突、战争频仍、横征暴敛是事实,这也是引起改朝换代的基本动因; 同时,历史上政治开明、经济交往、文化交流、生活交融则有更广泛的史实,因此也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格局。这不仅包括了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阶级对中华一统及其内涵的政治文化认同,也包含了各民族人民之间沉淀于生活中的相互认同和民间文化认同。这需要展开的新的历史视野,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度,确立从各民族共同书写的中国历史中去汲取文化力量的新历史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历史是一面镜子,从历史中,我们能够更好看清世界、参透生活、认识自己; 历史也是一位智者,同历史对话,我们能够更好认识过去、把握当下、面向未来。”这是我们认识中华文化历史底蕴的基本立场,“坚定文化自信,离不开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认知和运用”。

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思想中,对历史的关注和论述是一个重要特点。在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方面,尤其重视中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资源在中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因为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的中华文化,最能反映中国历史的独特性,是体现现代中国特色的历史根基。对此,他强调: “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 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中华民族创造了渊源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的“创业园”,培育的就是中华文化认同,而“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文化认同的深层性、根基性作用正在于此。

在西欧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文艺复兴是最为著名、影响深远的重大历史事件。而推动这一思想运动的重要动能之一,就是摆脱神学束缚的历史学转向。“文艺复兴开始,文化的觉醒就首先表现出从艺术到文明生活的各个领域里对人、对人的价值的重新肯定。”而这种被称为人的“再生”和新生的思想追求,“却恰恰是重新返回对古代、古典、希腊和罗马价值观的有计划研究”。这些研究,在历史中汲取和提炼了人文主义思想,推动了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其中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也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来源之一。可见,历史研究何等重要。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史资源极其丰富,也具有绵延不断、独具特色的史学传统,其中包括民族史的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历史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统领下,中国通史、断代史、专门史都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历史学研究也需要面对和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即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历史文化的支撑。其中,也包括“讲好中国故事”以应对国外中国史研究中存在的挑战。这种挑战,不仅是日本学者编写的《讲谈社·中国的历史》十卷本自2014 年在中国翻译出版以来,产生了5 次印刷的社会阅读效应; 而且还包括在关涉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统一国家的历史研究中,一些学者基于民族古文献资料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大一统王朝的中国属性给予的片面评判甚至是歪曲的观点,如所谓“新清史”学派的一些研究,以及各种民族分裂势力编造和炒作的所谓历史等等。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历史研究迎来了面向新时代繁荣发展的重大契机。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的成立为标志,我国的历史研究开启了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征程,担负起了统筹指导全国历史研究工作,整合资源和力量制定新时代中国历史研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讲好中国历史、传播中国文化等职责。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 “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是中华民族5000 多年文明史的一个优良传统。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党和国家的这一决策,为文化建设事业注入了中华文化复兴的历史动力,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是耕耘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园丁”。

中华文化的历史底蕴极其丰厚,考古、古文字、历史典籍等资源广博多样,加之沉淀于民间社会的口传、器物和多种载体的历史文化因素,其重要特点是“各民族共同书写”了中国。新时代的中国历史学研究,就是要从“各民族共同书写”的中国历史中去发掘、提炼属于“各民族共有精神”的价值观,各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营养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无疑,这是指中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资源。因此,他关于“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论断,也是对各民族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整理和发掘、提炼的共同要求。这必然包括少数民族语文的传承、保护和使用的权利,否则“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要求就无法全面实现,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所蕴含的包括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内涵就会埋没,包括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语言的口传历史文化资源就会轻易失传。

中国国家形象中的文化多样特点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可或缺的文化认同资产。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的同时,尤其需要高度重视的原则问题,就是不能把解读、阐释和提炼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文献精神内涵的先天优越性、优先话语权“拱手”让给海外。要意识到这也是中华文化自觉、中华文化自信、中华文化认同的“本钱”。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价值观

古往今来,人类社会的国家形态经历了从城邦、帝国、民族君主国到民族国家( nation-state) 的发展。当然,这并不是当代世界每一个国家都经历的国家过程。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取代封建社会建立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民整合的现代国家,通常称为主权国家,即国际法承认的一个非物质的法律实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这种国家形态是资本主义时代的“通例”,通常是通过资产阶级的民主民族革命(包括殖民地人民推翻殖民统治) 建立的,而无产阶级政党也必须通过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革命取得国家政权,建立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西欧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形成国民成分单一化(特别是以语言为标志) 的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传统观念,在实践中难以成为现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19 世纪就对此进行了论说。

当今世界国家格局的现实是,多种族、多民族、多族裔(多移民) 、多语言、多宗教、多文化是绝大多数国家国民成分的特点,即学术研究所认识到的“今天大多数所谓的民族国家实际上都是多元文化的共同体”。但是,无论追求国民成分单一性(包括从法律上不承认多样性的事实) ,还是承认国民成分的多样性维护国家统一(诸如中国) ——除少数国家承认双重国籍身份外——都依法规定国民(公民) 身份的同一,即国际关系中的护照身份“某国人/某国公民”,也可以理解为该国的国家-民族( state-nation) 身份,对我国来说即是中华民族,也就是中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唯一民族代表。这是西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早期理念在现代主权国家构成的世界中仅存的实际意义。这就是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家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要奠定的“家庭”归属和国民身份认知。

自1938 年中国共产党作出“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的论断后,类似的表述再次见诸官方文献则是上文所引“中华民族已经成为各民族普遍认同的统称和归属”。无论“总称”还是“统称”,抑或这类表述能否成为宪法语言,中国人享有传统文化中的“民族”身份和现代国家意义的“民族”身份的双重性,是一个基本的、改变不了的事实(除非加入他国国籍) 。中华民族身份的认同,不仅是国家力量的依法赋予,而且需要培育自我的自觉认同。这种培育即是中华文化的家庭浸润、社会教育和“生活实践”。通过家庭习得、社会灌输、经历体验、自觉意识而实现认同,这是一个从家庭、家乡、地区而渐次放大到国家认同层面的文化心理养成过程,而国家的力量则是推进这一过程的根本动力,其中国家主导的经济社会生活发展、体现国家意志的文化教育是基本条件。

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时,认为西欧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已经完成了“祖国”之歌的唱颂,而东欧处于传统封建帝国统治下俄罗斯、乌克兰等民族“还正在唤醒民众掌握本民族语言和本民族出版物(而这是资本主义获得充分发展、交换彻底渗入到最后一家农户的必要条件和伴随物) 。在这里,‘祖国’还没有唱完自己的全部历史之歌”。列宁指出的唱起“祖国”之歌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是所有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唤醒国民“祖国”意识、实现国家认同的必要条件。对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国家而言,惠及全体国民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也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力量“彻底渗入到最后一家农户”,当然也包括国民教育。

就中国而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发展要求,消除绝对贫困“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一个家庭也不能少”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彰显了国家造福于各民族人民的力量,而且也昭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各民族人民心理感情、理想信念的引导。中国虽然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其惠及各民族人民的共享程度,已经进入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然要求的发展阶段。而这一阶段所展现的新时代,不仅要求国民意志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践中的统一和凝聚,而且要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同心同德迈向前进,必须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做支撑”。这个“共同的理想信念”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倡导”,即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公民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构成了凝聚全党、全社会、全国各民族人民精神共识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础。”中国精神、中国力量源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成长于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沃土,所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习近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和反复阐释,一方面是从文化自觉、自信、认同的精神层面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而另一方面,则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这个“发展方向”指向的目标,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不断建设、铸就和巩固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在中国,以24个字、12 个词构成的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思想成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沃土,吸收了人类文明成果的普遍价值共识,通过高度抽象的凝炼表达,展开了一个植根历史—创新现实—开创未来的中华民族精神塑造过程。植根历史,就是“要加强对中华优秀文化的挖掘和阐发”; 创新现实,就要“努力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开创未来,就要“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显而易见,这既是一个建立在既往工作基础上的新时代发展要求,又是一个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新时代现实任务。

如果就“坚守我们的价值体系,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发挥文化的作用”这一论断去理解“中华民族精神塑造过程”,就应该认识到,没有中国共产党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基础上的中华文化自觉历程,就不可能产生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现实要求; 没有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对繁荣和发展各民族文化事业的持续努力,就不可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中华文化自信、文化认同。思想、理念的升华是在实践过程中实现的,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过程是在不同历史阶段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中前行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这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想解决”“想办”和“解决”“办成”,从愿望到实践的历史发展过程,其中就包括推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中国国家-民族建构进程。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华民族的建构过程,就必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植根的中华文化深耕、深描,通过“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通过“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涵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因此,“引领”“构筑”“铸牢”与“自觉”“自信”“认同”这两对范畴,不仅都具有各自循环促进、螺旋上升的内在运行机理,而且两者又呈因果关系。从循环促进的螺旋上升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从因果关系来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才能实现中华文化的高度自觉;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才能实现中华文化的坚定自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实现中华文化的牢固认同。其中包括自觉增强自信、自信铸就认同,认同坚定自信、自信提升自觉的双向交互作用和螺旋式升华。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家庭、社会各个领域的培育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有被普遍理解和接受,才能为人们自觉遵守奉行。”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从思想方法上对价值观的重要性进行了古今中外的比较,阐释了价值观对一个国家、民族、政党、社会具有的根本影响力,而且就我国民族、宗教、文化教育和社会建设事业等诸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工作要求和研究任务。例如,“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的论述,展开了“四观”与核心价值观、“四个自信”与“五个认同”的相互关系。又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的论断,揭示了爱国主义的“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特征,而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等论断,凸显了它们在思想基础上的内在关联。再如,“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其中包括“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要求、符合中华文化优秀传统的阐释”。指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中国化方向。此外,“礼仪是宣示价值观、教化人民的有效方式,要有计划地建立和规范一些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指出了国家礼仪、文化仪式在浸润心理、凝聚人心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些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同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必须从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的视野去加深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成就,决定着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程度,这是内政决定外交的基本法则。“解决好民族性问题,就有更强能力去解决世界性问题。”这在哲学意义上是从特殊到一般的关系问题。内政能够做到、做好的事情,才能作为经验或方案为国际社会提供借鉴。因此,我们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舞台关涉文明、文化的宣示中,都能够体会到立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文化多样国情特点提出的世界性思考: “如果人类文明变得只有一个色调、一个模式了,那这个世界就太单调了,也太无趣了!”再如对包括中国、中国各民族在内的民族大千世界文化多样的认知和阐释: “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 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如果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一种语言,只有一种音乐,只有一种服饰,那是不可想象的。”这种理念,体现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内涵的基本观点。因此,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建设,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决定着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形象,这是对外“讲好中国故事”、体现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根本标志。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对外“讲好中国故事”,就是要把中国人、中华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传播出去,即“我国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就必须使当代中国价值观走向世界”。因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这里指出的“文化性质和方向”,需要从贯通古今的中华文化所包含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去全面理解,即中华文化包括了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如“四个自信”中的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五个认同”中的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应有之意。

结语

如果就此对本文做一个小结: 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是提振“四个自信”的基质底蕴;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育的中华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实现“五个认同”的前提条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 而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从这一系列论述的逻辑中不难体会,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的中华文化,是上述所有论断的立论基础; 贯通古今的中华文化思想成就和精神力量所涵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为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 而爱国主义,是全国各民族人民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认同的核心要义。

在党和国家颁行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对中国的爱国主义作出了具有定义性的解读: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在爱国主义教育的总体要求中,不仅提出“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的任务,而且明确指出了“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这是深刻认识爱国主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具有“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意义的基本原则。而通过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等表述,以及这份实施纲要所开列的34 条,对学界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题,具有思想指导的纲领性意义。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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