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6年民族学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科研处 日期:2016-04-25

         2016年民族学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民族学系考生具体情况,为圆满完成2016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民族学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以系主任尹虎彬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进行监督。

2.根据学科、专业设立人类学及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及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中国史三个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外语复试小组由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组成。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初试成绩

1.2016年社科院英语成绩按A、B两类分数线划定:A类不低于51分,B类不低于53分,民族学系为A类。

2.小语种(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以及其他各系自命题小语种)和外文系的二外均不低于60分。

3.专业课不低于60分。

4.民族学系定于英语不低于51分、小语种不低于6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为复试分数线。

5.民族学系原则上不复试线下生,如有特殊需严格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办理,并向研究生院申报。

(二)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8点30分。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院内6号办公楼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第三、第四、第五会议室。

(三) 复试方式

1.外语复试根据学科分类组成外语题库,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听力、口试为主。

2.专业课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3.根据上线生源情况,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民族学系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考核基本内容

1.学术水平考核: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加强诚信评判。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满分50分。

3.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之和。

(六)录取以招生导师、招收专业、招收名额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需查验、提交的材料

1.相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证书)、政审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应届毕业生证明。

2.科研资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硕士论文(附评议书)、自我评价、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材料。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1.民族学系在本所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做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2.复试结果在本所网站公布,按排名顺序公布复试考生姓名(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3.在本所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破格复试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咨询与监督投诉

咨询电话:010-68938538

监督投诉电话:010-68932818   010-68933047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81360314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学系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1.政审表

2.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正反面打印)

3.体检机构

 政审表          体检表          体检机构

文章来源:孙懿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网站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6号楼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