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0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2004)人字3 1号
院属各研究所(中心):
根据人事部《关于申报200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宜的函》的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0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5.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二.申报项目重点:对国家重点行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类别:今年我院申报科研项目不再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划分,而是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进行资助。
四.申报名额:今年人事部划拨给我院的申报项目指标为15个。请各单位按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的要求及本年度项目申报重点,严格质量,好中选优。
五.申报办法:
1. 申报人从人事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
(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下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3.报送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报告;《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A4纸;软盘一张)。上述材料请于2004年4月30日之前报送人事教育局二处,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10-85196496 85196494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