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五)与4月7日(星期日)对调休息;4月6日(星期六
)公休日休息。
4月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