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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关于公开选拔科研处处长的公告
作者:人事处 日期:2019-03-21

 

为进一步贯彻我院“三大强院”战略要求,建设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改进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细则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五六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聘任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院主管部门同意,我所面向全院公开选拔科研处处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岗位

五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科研处处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及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我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关于改进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应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管理经验,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和我院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被聘者将按管理岗位聘用定责,岗位考核,发放薪酬。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竞聘五级岗位,一般应在六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3.研究室主任竞聘五级岗位,一般应在主任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研究室副主任竞聘五级岗位,一般应在副主任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五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5.聘至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1. 面向全院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2. 接受个人咨询和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要求:公开选拔管理五级领导干部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荐方式,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并按规定填写《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管理五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410日。

3.召开竞聘会,进行个人陈述、现场问答及民主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

4.进行组织考察。

5.讨论决定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6. 报批与聘任。

四、联系方式

1.报名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rsc-mzs@cass.org.cn。由于办公地点变更,寄送纸质版前请电话联系,询问地址。

2.联系人:李秋娇、程阿美

3.联系电话(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010-6842005068932395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2019320 

 

附件:《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管理五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

 

 

2---(附件)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管理五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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