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是以研究民族问题和民族地区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多学科、综合性国家级研究机构,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科研事业发展需要,2020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需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所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人员类别:应届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留学归国博士、京外户籍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
2.学科范围:民族理论(民族经济、世界民族、政治学、法学)、民族学人类学(资源环境生态、民族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人类学)、语言学(民族语言、应用、实验)、历史学与边疆研究(西藏、新疆及边疆研究、一带一路研究及海外人类学调查);
3.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年龄和届别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须于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国博士、出站博士后及京内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须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亟待加强的薄弱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绝学”的专业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骨干,优先考虑;
6.京外户籍在职人员除需具备我院现行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含资格);
(2)学术功底扎实,在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能够紧跟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近五年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著或智库成果,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或其他省部级重点项目;
(3)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于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职责
1.参与高级研究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或独立主持所级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
2.每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类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提交2万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3.接受院、所及研究室的工作安排和业务培训。
三、招聘工作安排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可将应聘资料送达或邮寄至我单位,同时需提交电子版(请电话确认)(注明姓名+学校+应聘类别)。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计划于2019年12月17日进行考试。
2.应聘资料要求
应聘人员须向我所人事处提交《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目录、代表作(毕业论文、出站报告、代表作2-3部)原件或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户口资料复印件、科研奖项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博士后提交进站通知及进站审核表复印件等材料。同时可以附加本学科前沿分析报告及相关资料。
3、审核与考试
本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包括竞聘演说与答辩;对面试合格者将组织专业考试;审读代表作(硕博论文、出站报告、出版论文专著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提交的应聘材料不再退回)。
4、其他
本单位将到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的学校、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档案。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
2.联系电话:010-68420050(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3. 电子邮箱:rsc-mzs@cass.org.cn
4. 邮政编码:100035
5. 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B座325房间
6. 受理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人事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