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开展2023年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招收方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国民族关系研究、海外华侨华人研究、世界民族、区域国别研究、当代人类学、北方民族史、辽夏金史、西夏学、语言类型学。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非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4.博士后在站期间必须脱产。在职博士后,一般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社科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三)其他条件
1.国家资助博士后:主要招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名高校博士毕业),已有一定学术积累的青年人才到我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于博士期间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
2.项目博士后:主要招收国内外院校博士毕业、已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的青年人才到我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考核
流动站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拟于6月上旬通知参加招收考核。
三、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申请人姓名+应届/在职/无人事关系,邮件地址:mzsbsh@cass.org.cn。
(二)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博士后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3.专家推荐信两份(本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同领域正高级专家各一份,格式参考附件3);
4.博士后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仅限国资博士后申报者申请);
5.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博士学位认证电子版(国内学位认证:申请人在“学位网”查询生成;国外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
6.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等;
7.所报专业主要代表作(博士期间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须注明,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的截止时间均为材料申报截止时间),或“优秀”博士毕业论文及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
(四)联系人:单老师,联系电话:68938235(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院六号办公楼。
附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博士后流动站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人事处代章)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