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院廉政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5-05-17)
廉研组发[2005]2号 签发人:黄浩涛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交给我院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综合研究任务,加强廉政研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长期的廉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廉政研究课题纳入院重大课题序列,通过单独招投标或委托交办方式来实施。为做好课题招投标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研究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一)廉政研究课题的申报采用个人、课题组申请方式。廉政研究课题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由有关研究所的所领导负责,科研处负责组织落实。
(二)廉政研究课题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务,政治责任感强、有廉政研究学术基础、有奉献精神、有按时完成课题的时间;
2、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指导者和实施者,并在课题中担负实质性的任务;
3、已承担院重大课题研究任务的科研人员也可以同时申报廉政研究课题。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可以选择附件《2005年廉政研究参考课题》上的课题,也可以根据廉政建设的需求,结合自己的学科特点、研究方向和专长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申报。申报课题要紧密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2、所领导集体对申报人资格及申报课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课题设计及论证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推荐意见,也可以征求所学术委员会意见后再经所领导集体审核推荐。
3、申报人需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课题申报书》和《廉政研究课题论证简表》,经各所审核签署意见后由科研处报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4、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课题申报书》和《廉政研究课题论证简表》后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
(四)廉政研究课题评审、立项程序
1、由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各单位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理论和实践意义、课题设计及论证、研究思路、主持人的能力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报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可立项,并送科研局备案。
2、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立项课题主持人填写《廉政研究课题责任书》。
二、廉政研究课题鉴定验收
课题鉴定验收工作由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议主持进行。
三、课题研究经费拨付办法
在廉政研究课题总经费额度内,由专家评审会议提出经费资助数额建议,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拨付课题主持人(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各类课题奖励办法
对策研究类、基础研究类、效能监测类成果可以参加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调研信息类课题的奖励办法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决策信息奖励办法(试行)》〔社科(2005)办字12号〕执行。
五、具体安排
(一)受理各单位申报廉政研究课题截止日期为6月 15日。
(二)经专家评审组评审立项的课题从签订《廉政研究课题责任书》之日开始实施。
(三)《廉政研究课题申报书》、《廉政研究课题责任书》和《廉政研究课题论证简表》到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或到中国社会科学信息网(内网)公告栏中下载。
下载网址:http://10.1.1.10/sky/default.htm
各研究所须将《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课题申报书》(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4份)及《廉政研究课题论证简表》(A4纸活页,一式16份)一并报送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申报件发送至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E-mail地址。
六、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 地 址:院科研大楼469房间
联系 电 话: 85196173或85195127
E-mail地址:lisr@cass.org.cn
院科研局 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察局代章)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廉政研究 课题申报 通知
送: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5月13日印制
附件:
2005年廉政研究参考课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课题论证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