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所自即日起启动“所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每位申报者只得选择一项符合规定的成果请奖。
二、请奖者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书》,表格在院网站或所网站下载,按规定填写完成后,请于10月底之前将纸质文本一份及电子表格发送科研处。同时上交请奖成果原件一份。并附上成果评价的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三、所优秀成果奖暂不填写专家评议表,评奖后向院推荐时再行操作。
四、符合追加奖励成果条件者,请填写《申报书》,并将获奖证明材料三份、成果三套同时交科研处。
五、其他具体情况,可到科研处向邸永君咨询。
附件:
优秀科研成果推荐书:
下载
特此通知。
民族所科研处
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