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现把院科研局文件《关于2012年度国情调研立项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2012年度国情调研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请在2月15日前交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院文件及申报书可在科研局内网查阅。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科研处
2012年1月30日
关于2012年度国情调研立项工作的通知
社科(2012)研字1号 签发人:晋保平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国情调研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加强国情调研工作,选取对党和国家决策有重要意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向中央提供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是发挥我院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的重要渠道,也是我院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迫切需要。2012年度的国情调研工作,应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着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着力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贡献。
二、立项原则
(一)要切实提高对国情调研重视程度,把国情调研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国情调研项目包括国情考察活动的管理,严把国情调研工作的方向,力争做出高质量的调研成果。研究所所长要对国情调研项目负责,党委书记要对考察活动负责;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要对调研项目和考察活动的申请严格把关,确保调研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门要协助所领导做好国情调研项目和考察活动的督促、检查、结项等工作。
(二)确立“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原则,发挥国情调研项目更大效益。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的思想库智囊团,开展国情调研应当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2012年度始,各类国情调研项目应当按照“当年立项,当年完成”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实施,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完成。少数确有必要跨年度完成的重大项目,经批准项目组可以对调研计划按年度分段设计,但当年必须有明确的调研目标和调研成果要求,下一年度由国情调研领导小组根据该项目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是否继续进行。
(三)适当加强国情考察活动力度,使国情调研成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重要支撑,推进我院此项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2012年度,院属各单位在国情调研经费额度的使用上,可在2011年度基础上提高10%的比例用于开展国情考察活动。
(四)实施国情调研项目结项率与院属各单位经费资助额度挂钩制度,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在2011年11月底前结项率未达要求的单位,核减2012年度国情调研经费资助额度。核减标准:结项率在90%以上的单位不予核减;结项率在60%以上、不足90%的单位,核减经费额度20%;结项率在60%以下的单位,核减经费额度50%。
三、立项类别和评审程序
2012年度国情调研项目立项类别为:国情调研重大项目、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研究所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和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
(一)国情调研重大项目
为确保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的立项质量,2012年度重大项目依然按照招标方式落实。申报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发布的招标选题范围设计调研内容。招标选题如下: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研
2、食品安全问题调研
3、新型农业合作经济调研
4、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调研
5、化解社会矛盾与创新社会管理调研
6、振兴中医药事业调研
7、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传承与边疆地区长治久安调研
8、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调研
9、党史、国史研究和宣传状况及对策调研
10、新兴媒体与意识形态安全调研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左右,鼓励低资助竞标。
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院国情调研领导小组组织。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的立项程序如下:申请人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申报书》,并通过项目管理单位向科研局提出;科研局初审后,报请国情调研领导小组审议;国情调研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达到三分之二票数通过;院务会议审议批准。
(二)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
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从国情调研重点项目中产生。研究所评审立项的国情调研重点项目选题确实重要,并预期能够做出高质量调研成果的,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评议,可以推荐一项作为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到院申请追加资助。评审通过,院给予国情调研重大项目名义,按照重大项目规定进行管理,并追加资助5万元。
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申报,应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推荐)项目申报书》,连同原本填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院。国情调研领导小组按照重大项目程序组织重大(推荐)项目的评审。
(三)国情调研重点项目
国情调研重点项目评审工作由研究所组织。研究所在院下达的国情调研经费额度内确定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的立项。
立项程序如下:申请人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申报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达到三分之二票数通过;国情调研领导小组批准。
(四)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
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由研究所(含院直属单位)根据院下达的国情考察活动经费额度立项。
立项程序如下:申请人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活动申报书》;管理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国情调研领导小组批准。
(五)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
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提出立项申请,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活动申报书》;管理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国情调研领导小组批准。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要积极组织全院相关系统人员参与。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1、国情调研各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在申报时间截止前登录科研局科研管理平台,填报与项目申报相关的内容。
2、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根据本通知要求填报的相应《申报书》,包括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
(2)各单位汇总填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和考察活动申报一览表》2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局项目处(国情调研办公室);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局相关学部工作室。
4、 2012年度国情调研各类项目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于2012年 2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申报书》
2、《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申报书》
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申报书》
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活动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