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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系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民族学系 日期:2015-03-23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就我系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5日

(上午8:30-11:30笔试,下午13:30 面试)

2.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6号楼第三会议室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包括专业课和外语)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口语和笔试)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

(四)政审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

体检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须由民族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在认真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并在民族所网页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六)招生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85195777

2.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12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6。

 

                                              2015年民族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起止:2015年3月23日-4月8日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复试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科1

业务课2

总分

1

802015504000001

卢XX

民族学

61

46

106

101

314

2

802015504000002 

于X

民族学

65

54

136

129

384

3

802015504000004 

李XX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66

45

117

121

349

4

802015504000005

沈X

中国少数民族史

65

71

128

114

378

5

802015504000007

郑XX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52

57

92

113

314

 

 

民族学系

2015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阿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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