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就我系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5日
(上午8:30-11:30笔试,下午13:30 面试)
2.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6号楼第三会议室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包括专业课和外语)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口语和笔试)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
(四)政审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
体检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于4月13日之前完成。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须由民族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在认真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并在民族所网页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六)招生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85195777
2.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12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6。
2015年民族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起止:2015年3月23日-4月8日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试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业务科1 |
业务课2 |
总分 |
1 |
802015504000001 |
卢XX |
民族学 |
61 |
46 |
106 |
101 |
314 |
2 |
802015504000002 |
于X |
民族学 |
65 |
54 |
136 |
129 |
384 |
3 |
802015504000004 |
李XX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66 |
45 |
117 |
121 |
349 |
4 |
802015504000005 |
沈X |
中国少数民族史 |
65 |
71 |
128 |
114 |
378 |
5 |
802015504000007 |
郑XX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52 |
57 |
92 |
113 |
314 |
民族学系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