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我系成立以系主任、系负责人、纪检等人员组成的复试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并进行现场巡视,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2.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小组对考生学术造诣、学术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正确使用评价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培训
领导工作小组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全员业务和纪律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
(二)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7月24日之前,在本所网站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采用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证书,应届生如尚未取得相关证书需交验学生证和“在读证明”,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定报告。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命制复试试题
我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招办要求开展复试命题工作,参与复试命题、评卷等相关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存档备查。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我系复试在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系纪检全程参与。录取工作结束后,随时接受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将成立检查组,对博士生录取工作进行检查。
四、复试工作办法
(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单科不低于55分,两科合计不低于125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1.复试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9时整,复试导师集中成铭大厦五楼会议室,复试采取网络视频方式。
2.我系按照考生初试的总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采取差额复试,对上线考生资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在200%-300%中间。
3.7月26日招生办组织进入复试考生进行外国语网上笔试,我系负责外国语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外国语水平、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外国语水平考查
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外国语水平考试由两部分组成:外国语笔试和外国语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网上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由我系自行组织,采取网上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提交材料将作为考查的重要参考材料。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一般采用学信网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果在本所网站上公布,需进一步考察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简称“政审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审查注意事项:1.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应与考生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2.政审表中所盖的印章应与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一致。3.如果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到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将体检表邮寄至我系。未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查实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时需参加学校统一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包括外国语笔试50分,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3.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2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之和。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系严格执行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六)复试、录取信息公开
1.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根据研究生院博士录取复试方案,制定民族学系“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在所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2.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我系在本所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复试结果
我系要在本所系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我系在本所系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207。
民族学系纪检电话:51901775
民族学系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