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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民族所横向课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2-06-10

各部门、各研究室:

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社科研字【2017】14号)、《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2021】)、《关于进一步加强横向课题管理的通知》(社科【2022】财字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和 开展结余经费清理的通知》(科研局财计划局社科【2022】研字 91 号)文件精神,在原《民族所横向课题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基础上,参考民族所2021年10月25日所长办公会关于民族所社科基金、横向课题管理及绩效提取讨论修订意见,结合我所实际,修订形成《民族所横向课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版)。

此次修订的《实施细则》较2016年版相比,修订内容多,由原来十五条修订为现在的三十六条,修订核心内容包括: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等

经2022年5月19日所长办公会审议,2022年6月1日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并经征求所务会成员无意见,现予以发布试行。

附件:1.《民族所横向课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版)略

2.民族所横向课题绩效成本提取审批表(空)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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