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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民族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考
日期:2015-06-30

内容摘要: 民族地方立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民族地方得以发展的法律保障。但是至目前为止,作为民族地方立法的重要法律形式,即自治条例,在我国的5个自治区仍然是一项空白。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制定《自治条例》为例,阐述了加快民族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依据、所需条件、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等,以期对民族地方立法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民族地方; 自治条例; 法律依据; 民族地方立法;


作者:王志坤(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

来源: 《黑龙江民族丛刊》 2014年 第1期


中图分类号:D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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