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进程,实现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甘肃省民委于2月17日印发了《贯彻〈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民族工作部门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民族地区作为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攻坚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增收难、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看电视难等问题,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稳步发展,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但是,由于受到自然条件、文化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发育程度低,基础设施条件差,生产发展缓慢,扶贫开发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成为全省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难点之难点,不仅与全省存在明显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呈逐年拉大态势。导致民族地区贫困的原因,最主要的是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干旱、洪涝、地质灾害等频发,因灾、因病及生态性返贫问题十分突出;教育发展滞后,人口文化素质不高,劳动力技能单一,自我发展能力弱;投入不足,致使行路、吃水、住房、用电等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条件十分落后;农业生产条件差、效益低,粮食品质差、产量低而不稳,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同时,工商企业发展层次低,就业吸纳力弱,工业返补农业、城镇带动农村条件基本不具备,第三产业及现代服务业总体仍处于发育或起步阶段,无力带动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
《方案》强调,民族工作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甘肃省委、省政府“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战略部署,以帮助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以支持培育特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劳动力素质、实现少数民族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提高,社会事业明显进步,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确保贫困人口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学上、有低保、有医疗、有产业,确保2020年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方案》明确了民族工作部门助推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的主要措施。一是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扶贫攻坚奔小康。二是协调各相关部门,助推“1236”目标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三是着力推进兰州新区民族经济产业园建设,带动民族特色企业创新发展。四是协调组织实施劳务技能特色培训“出彩工程”。五是认真总结经验,组织实施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兴边富民行动、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等民族特色项目。
《方案》要求,甘肃省民委要将民族地区扶贫攻坚作为今后支持和助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治任务,各市州要制定工作规划。省民委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形式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安排,协调省民委各兼职委员单位把“每年为民族地区办1-2件实事”集中引导到最贫困的乡村。要把助推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尽快实现少数民族群众脱贫奔小康的工作任务,纳入省民委考核市州民族工作部门和机关处室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民委委员单位为民族地区扶贫攻坚所办实事的情况,纳入考核省民委委员单位履职尽责、为民族地区办实事的责任考核中。
(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