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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敏、李泉:不丹尼泊尔族民族问题的根源论析
作者:杜敏、李泉著,孔敬/摘编 日期:2019-01-11

1990年不丹发起“复兴传统文化运动”以来,超过10万不丹尼泊尔族人沦为难民。大量难民的存在严重影响不丹和周边国家,尤其是跟邻国尼泊尔之间的交往关系;不丹尼泊尔族难民群体渴望回到不丹,多次自发地返回不丹,也因此引发了与不丹政府之间的冲突;2008年国际社会启动“第三国安置”方案,但第三国安置的不丹尼泊尔族人多次发生自杀事件,致使该安置方案的有效性受到了质疑。在国际社会对不丹难民关注的同时,学界也开始思考:以“国民幸福总值”为执政理念的“幸福”国家——不丹,它的民族状况如何?造成不丹尼泊尔族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一、不丹民族概况

不丹人口74.4万人,世界人口数量排名第164位。从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及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共同特征来看,不丹74万多人口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民族:德鲁克帕族 (Drukpa) 、沙尔乔普族 (Sharchhops) 、洛沙姆帕族 (Lhotshampas) 和若干土著民族。

二、尼泊尔族群问题的源流

() 移民早期的尼泊尔族

不丹尼泊尔民族是尼泊尔移民在不丹定居后形成的一个移民群体。不丹政府的官方观点认为洛沙姆帕民族属于“新移民”;也有观点认为,不丹洛沙姆帕人的第一批移民可以追溯到17世纪20年代,当时不丹由于劳动力缺乏,大量尼泊尔人被派遣到不丹来从事诸如修建宝塔等基础设施的建筑活动。

() 身份识别时期的尼泊尔族

20世纪80年代之前,不丹政府在1964年至1971年间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在此次人口普查的基础上,不丹政府内政部成立了登记部,并于1977年进行了第二次人口普查,以本次普查为数据基础,不丹政府为包括尼泊尔族在内的所有不丹公民发放了公民身份证。

1985年,不丹政府修订了1958年的《国籍法》,新《国籍法》在1988年再次进行人口普查时生效,该法案改变了以前只需“父亲为不丹人”公民身份要件,提出了不丹公民身份的前提是父母双方皆为不丹人。更有甚者,新的《国籍法》具有溯及力,即按照《国籍法》规定:19581988年之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其母亲为非不丹籍则要被宣布为非法移民。1988年的人口普查还需要每个家庭出示土地税的相关证明,无法出示证明材料的家庭也将被视为非法移民。

新法案的出台,直接造成了近1/6的不丹人口即12.5万尼泊尔族人失去公民资格,成为难民。

() 尼泊尔族难民与不丹社会冲突

不丹国内的尼泊尔族对政府造成的压力原本只是“隐性的”,但是不丹政府简单且带有粗暴色彩的民族识别举措使其转化为实际的民族冲突,同时也造成了国际性的难民问题。而伴随着难民问题的只能是更加严重的民族、社会冲突。

作为移民,不丹尼泊尔民族一直以来没有十分注重自己的政治权利,直到20世纪90年代尼泊尔族人被剥夺公民权利,他们才开始了各种形式的政治斗争,其中包括成立尼泊尔族的政党。尼泊尔族为争取自己的不丹公民身份,反对不丹政府的民族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游行、示威的斗争活动,因此他们也不断地加剧了不丹的社会冲突。不丹的社会精英试图阻止政府排斥尼泊尔族的不当举措,但种种努力并没有改变不丹政府对尼泊尔族的态度和政策。

之后,各种游行示威活动在不丹此起彼伏,这些抗议活动甚至演化为流血冲突。

三、尼泊尔族的民族问题形成原因

不丹尼泊尔族的民族问题形成原因是多样的。笔者认为造成不丹尼泊尔族民族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不丹政府出于对自身的经济与政治安全的担忧,以简单而粗暴的方式在多民族国家中塑造统一的民族身份,推行“国民幸福总值”的价值理念来整合社会可能存在的“离心”因素的结果。

 

() 经济压力与安全

不丹属不发达的农业国家,农业是国家经济的主要依靠,79%的国民收入和就业依赖农业生产。而独特的地理条件又决定了不丹仅有2.3%的土地面积可用来耕作,其中主要可耕种土地多集中于尼泊尔族聚居的南部地区。尼泊尔族主要聚居的不丹南部地区实际上是不丹的“粮仓”。正是其拥有的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资源占有优势、较高的文化地位和相对富庶的经济状况,加之不丹国内经济上的不平衡,不丹君主政权因此感受到了某种安全威胁。

另外,不丹南部地区与印度接壤,是不丹对印度贸易的重要门户。不丹南部的地理位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除此之外,不丹日益增长的尼泊尔族人口数量对脆弱的生态系统极容易造成破坏。不丹政府对尼泊尔族缺乏好感,与尼泊尔族占有着不丹有限的可耕种土地中最肥沃的部分并破坏了自然资源不无关系。

不丹“复兴传统文化运动”中实行的民族统一、驱逐尼泊尔族人政策,虽然降低了全国人口总数,但是最终能否保证不丹的经济独立、食品自给自足以及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不丹政府似乎对此充满信心。根据不丹皇家政府的相关统计,进行民族识别后的不丹经济发展逐步走向稳定,经济能力有所增强。1993年至1994年财政年度,不丹政府的国内财政收入是15.9亿努,同年财政支出为16.06亿努,基本实现了财政能力的自给自足。

() 政治安全

从政治安全的视角来看,不丹政府对尼泊尔族的顾虑,一方面源于不丹境内不断增长的尼泊尔族人口数量优势,让不丹王国政府忧心忡忡;另一方面,这种顾虑来自于尼泊尔族群在政治生活中不断提升的敏感性和影响力所可能引起的不丹政治安全风险。

在不丹现代化进程中,不丹尼泊尔族的身份归属成了民主机制建构中的焦点,它也是不丹封建君主制度能否继续存在的重要影响因子。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印度独立运动和尼泊尔“反拉纳”运动双重影响下,不丹于1952年,由三世国王吉格梅·多吉·旺楚克在保持封建君主制度的前提下,引入了西方民主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在这一背景下,不丹尼泊尔族在古朗 (D.B.Gurung) 的领导下,于195211月成立了不丹第一个政党“不丹国家大会党”。不丹国家大会党的主要成员为尼泊尔族,在成立之后,始终坚持维护尼泊尔族利益的立场。不丹国家大会党的激进主张以及承认自己与印度国大党存在着密切关系,让不丹官方认为不丹国家大会党受到了印度和尼泊尔的支持,在50年代制造了不丹历史上“第一次反民族的暴乱”。这使本已对印度心存芥蒂的不丹王国政府感到可能存在着被颠覆的巨大风险和压力。由于不丹国家大会党的主张太过于激进,且不满足于所获得的政治权力,不断向政府发难,从而影响到了不丹的社会稳定,最终导致国王下令解散不丹国家大会党。

1975年锡金被印度吞并,加剧了不丹王国对尼泊尔族可能颠覆不丹政权的担忧。鉴于这种压力,不丹政府在20世纪 90年代才开始了主张“复兴传统文化运动”的民族统一政策,以排除尼泊尔族群文化对不丹政治的影响力。

不丹政府执行民族认同政策时采取了两个举措,即:一方面让尼泊尔族人尽可能地融入不丹的官方文化,让不同民族的文化与身份获得统一;另一方面逼迫那些难以融入不丹官方文化的尼泊尔族人离开不丹。而不丹王国政府采取的具体措施既简单又粗暴。

() 民族文化、意识的差异

不丹国土面积不大,人口不多,但是它具有明显的多元文化特性。不丹尼泊尔族主要生活在不印边界,属于讲尼泊尔语并拥有印度和尼泊尔文化习俗的边境“跨界民族”。尼泊尔族对不丹的文化安全和国家统一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尼泊尔族在民族和情感上,感觉自己不属于不丹王国,即在文化统一问题上发生相互冲突,将不便于社会管理,更不利于国家安全。

尼泊尔族迁移到不丹有一个多世纪的时间,但是尼泊尔族一直没有像其他民族那样融入竺克巴 (Drukpa)文化中来,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所以他们在大乘佛教的宗教信仰、传统生活习惯、尼泊尔母语等方面保持着独特性,其民族特性突出。因而,在1989年不丹政府推行“团结在一起”的民族文化一体化政策时,很难取得尼泊尔民族的共识和认同。

在不丹的民族统一化进程中,不丹尼泊尔族是最大的受害者。20世纪7080年代的民族身份识别和“复兴传统文化运动”的民族团结政策甚至被看成针对尼泊尔族的,因而受到尼泊尔族的抵制。

不丹政府对尼泊尔族“勤劳、教育良好、政治意识强”的民族特性感到不安,但没有在民族政策上作出任何让步,且试图通过强制的民族统一政策来弱化尼泊尔族人的文化和民族意识。

结 语

不丹尼泊尔民族是在不丹近代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一个民族。由于尼泊尔民族在数量和政治影响力方面日渐提升,引起了不丹王国政府的担忧。不丹政府认为尼泊尔民族在政治上诸如实现人民民族政治权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民主政府等种种诉求威胁到了王国政府的政权安全。不丹政府认为尼泊尔族所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以及在不平衡的民族经济、文化中拥有的自然资源上的优势地位和相对富庶的经济状况,威胁到了不丹经济平衡。

为应对这些风险,不丹政府于20世纪80年代,从修改法律入手来改变国内的民族结构,维护国家安全。不丹政府在1985年修订了1958年颁布的《国籍法》,并在1988年进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近似苛刻的公民资格条件把十多万人的尼泊尔民族成员排除在合法公民身份之外。

不丹的民族识别政策制造了大量尼泊尔难民,为国际难民的救援增加巨大压力。二十多年过去了,不管是不丹尼泊尔族的难民问题,还是不丹内部的民族冲突问题都一直困扰着不丹政府。不丹政府从政治、经济等方面所感受的威胁,以民族识别和民族统一的方式来应对,并把危机转嫁到尼泊尔族身上。之后,虽然形成了有利于不丹民族统一和政治安全的相对稳定的国家态势,“国民幸福总值”的社会治理理念似乎也具有了相对安全的文化与经济基础,但尼泊尔族难民问题久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国内的尼泊尔族也会因为失去了文化自我而留下伤痕。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昆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世界民族》2018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孔敬/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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