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第十九届中国朝鲜族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吉林召开
作者:郑喜淑 日期:2014-08-29

 

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讯:2014年8月15日-17日,由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和吉林省朝鲜族经济科技振兴总会共同主办的,以“国家的农业政策与朝鲜族农村面临的新课题”为主题的《第十九届中国朝鲜族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吉林省榆树市延河朝鲜族乡举行。

研讨会期间,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书记陈建华研究员和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中国农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程同顺教授分别做了“农村土地政策及展望”和“当前中国的‘三农’问题与农村发展”的主题演讲。陈建华研究员指出:“近些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外出打工和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村家庭收入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相当多的农民既不愿意放弃承包权,又不愿意在家种地,留在农村种地的年轻人很少。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种地的动力问题,必须使农民务农比得上打工。关于土地流转,在发达地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农地流转比例已经很高。为了不让土地撂荒,同时增加家庭收入,农民就选择土地经营权流转。” 程同顺教授在演讲中指出,当前中国的“三农”问题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这些特点对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中国农村必须在不断巩固和消化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才能使今后的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和谐以及更加具有可持续性。

研讨会上,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朴光星博士也做了专题讲演。朴光星博士指出:“在中国少数民族农民当中,朝鲜族农民是一个幸运的群体,因为他们在东北地区最肥沃的土地上进行水田耕作。朝鲜族城市化率在全国最高,可以说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很多人离开土地,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中出现一些问题。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农村土地改革指明了方向。今后,对进城的朝鲜族农民来说,如何用好土地‘财产权’将是重要的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土地“财产权”,必须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做好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参加研讨会的还有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郑信哲,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副会长李红杰;辽宁朝文报社社长、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副会长崔虎,吉林朝鲜文报社社长、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副会长洪吉男,吉林省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延河乡党委书记、吉林省朝鲜族经济科技振兴总会副会长李长寿以及来自农村第一线的乡村长、学者、媒体记者等40多人。

与会者围绕着朝鲜族农村如何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如何进行土地确权及如何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会者认为,通过此次研讨,进一步了解和把握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认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积极领会中央的政策,做好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文章来源:郑信哲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网站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6号楼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