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戉与越:语言、考古与民族
——宾夕法尼亚大学万翔博士学术报告
作者:木仕华 日期:2013-09-04

报告演示(王小霞摄影)

报告演示

 

8月20日宾夕法尼亚大学万翔博士在我所作了题为《戉与越:语言、考古与民族》的学术报告。万翔博士将有关“戉”的考古、语言、历史、文献、民族学诸学科的证据作全面的系联,论证了“戉与越”之间的承继关系及其与东亚、东南亚稻作农业兴起的历史因缘关系。

从殷墟考古及甲骨文视角入手,万翔博士认为“戉”作为一个重要的字符最早出现于小屯宫殿遗址区的两座殷墟一期早期墓葬M388、M333(墓主均为女性)所出白陶器上均上,李孝定将其比定为甲骨文中常作为专名的“戉”字,即甲骨金文中常见的“族徽”。依墓葬地层关系,此刻符的时代早于最早出现于殷墟二期的甲骨文。M388、M333两墓与M232一起构成殷墟小屯时期最早的高级贵族墓地“小屯三墓”,大致在洹北商城与殷墟的文化缺环之间。

稻作农业在仰韶文化时期已出现在黄河流域,而骨质、蚌质农具也逐渐在良渚-龙山文化时期被石质农具取代。石戉和玉戉在良渚文化和中国新石器晚期各主要文化中心的大量出土,意味着中国农业文明的初步形成。殷墟早期最高等贵族墓地,特别是女性贵族墓地出土的“戉”字族徽,代表了对女性具有相当社会地位的农业血缘群体的族群认同。戉(钺)作为农具象征的财富在民族学资料中得到印证,而作为农作物、祭牲乃至人类身体切割器所代表的天赋权力则是东亚礼乐文明的一个鲜明特征,直到青铜时期也没有改变。而作为戉的原型的蚌则以其特殊的材质、产珠的特点等,在各民族的精神世界扮演着重要角色。

经万翔博士的研究表明,甲骨文之后的文献中, “戉”作为族徽常见于商金文,亦见于西周金文。在甲骨文中有实义的“戉”除三处田猎卜辞辞例外,均为表示人名或族名的专名,亦为研究者认为表示地望。在分析了《屯南》4556、《屯南》2291和残缺的《合集》41056中的“其戉+V”句式,指出此三处辞例的“戉”均应训为“越”(白一平-沙加尔构拟OC. Gwat,下同),意为转向或掉头(to turn)。根据这一句式,重构了商王田猎和田猎中祭祀的路线。

从语言学的视角入手,万翔博士认为,“越”表示转向的义项目前仅存于闽南方言中,在罗杰瑞(J. Norman)所构拟的原始闽语中则对应于“斡”oat,亦有零星的文献记载。许斯勒(A. Schuessler)、罗仁地(R. LaPolla)等人也有讨论,认为“越”的动词词义派生于“于”(to go)。笔者尝试在南亚语、南岛语、仡央语中寻找相关的证据,表明原始闽语和以上诸语言都可能存在表示“转向”(to turn)的*qwat > *bat词汇。而现代汉语的“斡旋”也派生自这一词汇。 西周金文中有实义的“戉”字则转为新月形刃的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字形。据曾白陭钺器形和铭文,这一“戉”字可指有銎青铜钺。墙盘铭文中的“农嗇戉”一句,则是“戉”做动词的另一个例子。这里的“戉”应比定为“刿”,常见于甲骨祭祀卜辞做祭名。“农嗇戉”中的“农”和“戉(刿)”、“嗇”和“”都是同义复指,与农业生产有关。这也揭示出,戉的原型是可以用来切割的农具。“戉”字因此也用来代指“翻土、挖土”的动作(参考“刮”*kwat > *kwrit,及潘悟云构拟的“穵”*qwriid)。其二,“戉(刿)”又指“切割”。在古文字中,这两个字是异构的。金文或陶文中“刿”的完整字形以两个“草形”(甲骨文中简化为两点或无标)为特点与“戉”相区别。这里“刿”显然指收割之义,从而有一岁为一年(一次收获)的说法。以往甲金文学者多以为“岁”中构件为“步”,实误;也证明梅祖麟等人指出的“岁”(OC. s-qwat-s > swats)来自“戉”的看法。

在充分考察上述包含“to turn”词义的语言的基础上,万翔博士认为,南亚语系内的孟、高棉、塞芒等语言中的“切割”(to cut, 白乐思构拟为*kat / *ka:t)可能派生出“抠挖”(to scratch, scrape, 白乐思构拟为*wa:c)。如果这两个义项确有派生关系的话,南亚语系民族可能是东亚使用蚌器农具从事原始稻作农业的先驱。

近年来万德雷姆(G. van Driem)的全新研究表明,南亚语系民族很可能是陆稻和籼稻的最早栽培者,而苗瑶语系民族则与粳稻的最早栽培密切相关,后者的驯化很可能晚于前者。白乐思(I. Peiros)将南亚语系民族的“故乡(Urheimat)定于以今天四川为中心的长江中游地区。综合白乐思和斯塔罗斯(S.Starostin)的“南方语系”理论与近来分子人类学研究的成果,笔者认为,在从藏南谷地到长江中下游流域沿线以南的东亚、东南亚、南亚广大地区,存在着一个原始南亚语系-苗瑶语系民族开创的(特别是以其母系mtDNA为标记的)稻作农业文化带,就是我们现在认为的百越文化带的雏形。

关于“戉”作为器物的原型问题,万翔博士结合农业考古的成果认为,对于石戉作为农具的使用方法,可以参照实验考古研究的情况。佟柱臣先生指出,磨蚀而非崩片是石刀、石铲、石镰共同的磨损特征,这使其与石斧、石锛相区别。笔者认为,这是石戉区别于石斧的重要依据。此外李京华先生则通过实验还原了从卵石打制石片,并以此磨制加工方形或梯形石铲、长方形石刀的过程。陈星灿先生进一步实验确证了苗族手持单孔刀收割稻穗的有效性。但是李、陈两位先生的实验都是针对直刃农具,对于甲骨文、商金文反映的圆刃“戉”没有涉及。

万翔博士在考古学和语言学证据的分析基础上得出其独到见解,后世所说的“戉”,可以用来切割和翻土的圆刃农具,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广泛使用于中国和东南亚河谷地带的蚌耜。王仁湘先生指出蚌器轻便、利于入土的特点,使蚌耜、蚌锄可以用来翻土、除草、松土,蚌刀也天然具备切割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蚌器较于石器远远易于穿孔,和木柄组合使用。已有实验研究证明,山西柿子滩旧石器时代遗址早在25000BP的地层就出现了磨孔蚌饰品,在19000BP左右的地层就出现了钻孔蚌饰品。因而李恒贤先生复原的仙人洞遗址蚌耜使用图很可能反映了当时蚌器的实际使用情况。

郑云飞先生的研究也表明,新石器时代长江下游稻作农具演变的态势是从河姆渡文化下层以骨、蚌质农具为主演变到良渚文化以石质农具为主。然而,直到殷墟时期,蚌器都是中国东部湿润区广泛使用的农具。结合农业生产常识性知识,圆刃农具比平刃和尖刃农具更适合翻土。因此,蚌壳天然的弧度使其成为我国东部、南部地区各民族早期火耕水耨、刀耕火种等原始稻作的理想农具。多个领域的研究支持了万翔博士的这一结论。

万翔的研究从全新的视角审视“戉”到“越”的历史进程。“戉”作为表示动作的动词,其本义为转向或掉头(to turn),此后演进为器物名称,最终变成族群名称,影响深远,稻作农业文化带与汉藏语系民族、南岛-侗台语系民族具有文化上的同源关系和紧密的相互交流,但又具有自身发展的特点,其源头可能在喜马拉雅山-横断山一线。 

“戉”成为东南亚至东北亚区域稻作农业从远古的滥觞到后世直至现今全面的兴盛的物质、技术基础的真实源头,最终使稻作农业作为主要的农业生产方式,稻米的生产的产量的丰盈与歉收直接影响着今日全球范围的粮食安全的基本结构。

 

(王小霞摄影)

 

 

 

文章来源:木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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