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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颁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作者:何星亮 日期:2007-07-14

目前我国只有文物保护法,而没有保护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严峻的形势:一是许多富有特色的民间工艺已经失传或正在消失;二是大批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村寨遭到破坏;三是民间艺人后继乏人,一些口头和非物质文化已经失传或面临失传,许多艺术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亡艺绝;四是具有特色的、稀有的民族工艺品流向国外;五是具有很高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和知识产权大量外流。因此,应尽快颁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报记者肖国忠)

文章来源:原载于《光明日报》2007年3月14日第1版,中国文物信息网2011年6月3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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