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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新裁决力促世俗主义
作者:周少青 日期:2015-04-28

日前,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禁止魁北克的萨格奈市在其市政委员会的会议前进行宗教祈祷。在9位大法官一致通过的裁决中,联邦最高法院要求萨格奈市政府停止在市政会议前宣读祈祷词,并赔偿上诉人西莫诺3.35万加元,理由是它违反了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

这个案子可以追溯到2007年。是年,数次参加市政会议的萨格奈市市民——无神论者阿兰·西莫诺对会议前的祈祷仪式不满,先后向魁北克省人权委员会和人权法庭提出诉讼,要求市长唐布雷停止在市政会议前宣读祈祷词,并撤除市政会议厅里的十字架和耶稣像。作为回应和妥协,唐布雷修改了祈祷词并将市政会议推迟两分钟——以便使那些不想参加祈祷仪式的市民可以在祈祷结束后入场开会。但是,人权法院仍然做出裁决——要求他停止会前祈祷,并判令市政府赔偿原告3万加元。唐布雷不服,遂向魁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魁北克上诉法院认为,市政府的会前祈祷仪式是一项例行的传统仪式,它并没有把宗教强加给当地居民,随即推翻了人权法院的裁决。西莫诺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经过漫长的8年诉争,联邦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西莫诺胜诉。

联邦最高法院指出,社会习俗的多样化导致了中立性观念的产生,根据这一观念,国家不能干预宗教和信仰,应该在各种宗教和信仰之间保持中立。中立性要求国家不能支持也不能妨碍某种特定的信仰或没有信仰的人。最高法院还指出,国家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的义务,这意味着在公共生活中,权力机构不能成为宣传某一信仰或无信仰的工具,而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最高法院认为,祈祷仪式在性质上是宗教的,市政府修改祈祷词的行为无助于解决这一问题。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市议会和市政委员会的会前祈祷行为违犯了国家在宗教问题上的中立性,构成对其他宗教以及无神论的歧视和排斥,并判令市政府赔偿上诉人西莫诺3.35万加元。

该裁决公布几小时后,渥太华等市就中止了会议开幕式上的祈祷仪式。

加拿大是一个多宗教、多文化的多元文化主义国家。长期以来,如何解决不同的宗教文化在政府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和关系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而且敏感的话题。历史上,加拿大的宗教冲突主要发生在英裔新教和法裔天主教之间。随着多元移民的日益增多,宗教、文化冲突变得日益复杂。为协调不同的宗教、文化利益,解决多元的宗教与文化冲突,加拿大联邦将基本国策由二元文化主义政策调整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并用较为彻底的世俗主义来处理实践中的政治与宗教关系。然而,由于基督宗教在历史上和法律传统上形成的固有优势,加拿大国家包括省级层面在政教关系上陷入两难处境:一方面,现代国家的治理需要彻底的国家中立性或世俗主义来对待不同的宗教和文化;另一方面,其宪法中又明确规定了基督宗教的特权地位。加拿大的人权与自由宪章的“基本自由”部分将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列为首要的基本自由,但同时又在其序言中声称“加拿大是建立在对上帝至高无上的承认的原则之上”。

为缓解宪法规定的这一内在冲突,最大限度地拥抱世俗主义的中立性价值理念,同时,为应对现实中多种宗教日益强烈的要求平等对待的诉求,加拿大司法系统尤其是联邦最高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灵活性和平衡作用,用司法的力量矫正宪法及政府行为中的宗教偏好倾向。上述裁决便是一次重要的尝试。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决根植于自由主义的中立性理想,更是对加拿大多族群、多宗教、多文化国情的正确应对。在政教分离问题上,由于历史与国情的差异,加拿大与美国相比,有着明显的差别。后者在去年一个相似案件的裁决中,明确支持市议会的会前祈祷行为,申明即使是“它明显偏向于某一个特定的宗教”。

需要指出的是,在政教分离问题上,虽然联邦最高法院发挥了重要的平衡和矫正作用,但是由于地方传统的巨大作用,现实中不同的宗教在公共生活中的力量和影响仍然不可同日而语。以萨格奈市为例,为了全力支持市政府捍卫自身宗教利益的诉讼,这个天主教占优势的小镇空前动员起来,目前已募集到30多万加元的诉讼费。诉讼期间的换届选举中,市长唐布雷不仅没有因为身陷诉讼而影响连任,而且高票当选。唐布雷也声称提出上诉是他“一生中最光荣的一战”。这从一个角度说明,萨格奈市的天主教力量仍然不可小觑,全面实现加拿大的世俗主义和宗教信仰自由仍然任重道远。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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