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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人文主义者呼吁结束宗教对学校的影响
作者:周少青 日期:2016-03-08

日前,苏格兰人文主义者学会发布了一个研究报告,呼吁从学校的课程中移除宗教教育的内容。报告称,近年来宗教的法律地位在苏格兰的各个领域都在削弱,但是在教育领域,保护宗教的法律却有加强的趋势。

在这份由格拉斯哥大学学者历时一年多起草的长达355页的报告中,研究者引用星期天(主日)贸易的增长和非宗教婚姻的上升等现象,作为苏格兰变得越来越世俗化的理由。

学会负责人戈登·麦克雷说,起草这份报告的重要原因是公众越来越意识到,宗教及信仰在苏格兰公共生活中的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麦克雷说,“当47%的家庭都没有宗教信仰的时候,我认为向世俗教育制度转型的时机就已经到来”,“苏格兰的每一个公立学校都是教会学校,我们希望报告能够引发人们对此问题的讨论”。

该报告称,“目前的教育体制是依据1872年和1918年的两个议会法案创立的,当时,天主教学校并入了公共教育体系。”按照规定,所有的公立学校都必须确保所有学生参加宗教仪式。小学生每周至少一次,中学生每月至少一次。这些规定2004年被苏格兰工党与自由民主党联合政府强化,也被2011年苏格兰民族党治下的政府接受。报告还列举了教育领域其他方面宗教利益受保护的情况,主要有:在地方政府教育委员会任命“宗教代表”;苏格兰教学协会的11名理事中须包括一名来自苏格兰长老会的代表和一名来自天主教会的代表;各教派学校的家长委员会需要指派一名该教派的代表等等。

报告的起草者之一、格拉斯哥大学教授布朗说,与婚姻方面的涉宗教法律发生剧烈的变革相比,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至今都没有改变的迹象。布朗所说的婚姻法律的“剧烈变革”,指的是2014年苏格兰议会以压倒性的多数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法案。他说,“这一非凡的和突破性的变化并没有在教育领域发生。”布朗认为,这份报告将为公众、学界、政策制定者提供一个有关宗教在苏格兰教育体制中的作用的全面情况,以便为公共讨论、议会选举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提供一个系统、权威的参考。他表示有信心以此报告来影响苏格兰未来几年的相关政策制定。

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简·梅尔同意布朗的观点,她说,“虽然宗教教育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于社会习俗方面,但我们并没有回头审视正在发生变化的社会习俗,尽管人们仍旧期待某种类型的宗教教育。”梅尔同时也是一位婚姻法律专家,她指出,苏格兰近年来在婚姻法方面的一个急剧的变化,是“权利由机构本位走向个人本位”,“2014年婚姻与民事伴侣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宗教在塑造婚姻方面的作用大大减损。婚姻法的变迁是宗教在苏格兰法律中地位变化的一个缩影,它集中体现了宗教在苏格兰地区社会影响的衰落。

苏格兰长老会在回应报告的“教育去宗教化”时说,苏格兰各个宗教的信仰群体都对苏格兰的教育作出了贡献。长老会牧师约翰·查尔默斯承认报告所作的“宗教的社会影响在下降”的判断,但他否认“宗教团体在教育领域的影响在加强”这一说法。他说,“教会只在苏格兰的每个教区实施一些教育方案,这种影响称不上大,现在教会只是在适当情况下受邀参加学校的宗教静默祈祷活动。我们没有强求将这些思想灌输给他们。”

尽管苏格兰人对宗教的存在习以为常,但许多苏格兰人对报告所披露的一些事实还是感到吃惊,如牧师在家庭税上享有50%的折扣;宗教机构不受最低工资规定的约束;苏格兰事实上从未废除已有200多年历史的宗教亵渎法。也就是说,1812年以来的将亵渎神灵视为普通法上的犯罪的法律,直到今天都没有被废除。

苏格兰人文主义者学会是1989年在苏格兰注册成立的公益组织,它同时也是欧洲人文主义联合会和国际人道主义与伦理联合会的成员。该学会的宗旨是“促进和建立一个世俗的社会,促进教育的世俗化”。学会自称代表了那么一些苏格兰人,他们希望过理性和同情、而不是宗教或迷信指导下的美好而有价值的生活。

苏格兰人文主义者学会关于结束宗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的呼吁,是西方世界宗教世俗化历程的一个小小的部分,同时也是对苏格兰地区多年来存在的长老会与天主教纷争的一个回应。然而,不论是教育与宗教的分离,还是世俗主义运动,都应该建立在一种开放、包容的基础之上。教育与宗教的分离并不意味着要人为地消灭一切基于宗教的传统;世俗主义也不意味着要消灭一切宗教秩序。人们所希冀的是,每一个不论是否信教的人都能够有一个良心不受强制的世界。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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