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刑法修正案发生在这个长期实行印度教君主制国家、宣布自身是一个“世俗国家”的10年之后和实施新宪法的两年之后。2015年的新宪法第2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试图将某人从一种宗教改变为另一种宗教,或者干扰、损害他人的宗教信仰,触犯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当时,一些宗教自由倡导团体就担心,这条规定将会用作“限制和歧视”的宪法依据。如今,这一担心不幸成为事实。
尽管尼泊尔当局一再宣称,该法律对所有人、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一视同仁”,但从具体的法条来看,其保护本土印度教(人口占比在80%以上)和针对外来的基督教的意图十分明显。“世界基督教团结会”创始人默文·托马斯认为,反对改宗的立法针对宗教少数群体,并且恶化了宗教间的关系。更有评论者指出,该法案的实施后果堪比实行“评议会制度”的君主专制时期(1960年-1990年)。其间,宗教少数人群体遭到国家的迫害。
尼泊尔当局以最高法——宪法和最严厉的法律——刑法的形式,干预本属公民或个人私人选择性质的改宗行为,有着多重原因。近年来,尼泊尔的基督教徒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增长。特别是在印度教社会底层的达利特人中,基督教的传播速度更是惊人,导致尼泊尔成为亚洲教堂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尽管有越来越多的法律限制,然而,由于改宗人数日益增多,尼泊尔在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内,基督教人口增长了3倍。2015年,有着“尼泊尔的贾斯汀·比伯”之称的流行民乐歌手拉珠及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高调加入基督教,极大地影响了尼泊尔民众。自称为“尼泊尔基督徒歌手”的拉珠显然给这个印度教徒占80%以上的国度带来了很大冲击,从政府到一般民众,都感受到了一种类似“尼泊尔认同危机”的东西。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共振,无论是被视为政治上比较成熟的西方民主国家,还是仍然处于民主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都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民族主义。与西方国家出现的种族民族主义或民粹民族主义不同,印度教国家的尼泊尔在应对认同危机和所谓国家特性的挑战时,祭出了其邻国印度所固有的宗教民族主义大旗。与一般类型的民族主义相比,宗教民族主义往往具有更大的排斥性。将此作为国家认同和国民特性的核心构建因素,不仅可能导致基督徒、佛教徒、穆斯林和土著宗教人群的离心,从而威胁到尼泊尔的社会团结,而且与尼泊尔所签署的各类人权条约以及承担的相应的国际义务相冲突。据报道,10月中旬,尼泊尔刚刚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理事,而该理事会的使命是“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和保护人权,处理侵犯人权事件的情况,并就此提出建议”。面对该使命,尼泊尔政府将如何作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