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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城市民族工作的“社会化”网络
作者:0王珍,辛永刚 0中国 0中国民族报 0著 0 0; 日期:2013-12-02

近年来,随着浙江作为全国民营经济大省、专业市场大省、制造业大省、外向型经济大省地位的奠定,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到浙江来寻找发展机会。浙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急速攀升,其增幅与当地GDP的增长几乎成正比。

  面对陡增的民族工作压力,浙江省民族部门从被动应战到主动作为,走出了一条有浙江特色的城市民族工作之路。在城市民族工作中,以哪些抓手和载体来促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应当坚持什么样的原则?工作重点和难点如何突破?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进浙江寻找答案。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民宗局局长郑世国记得,2005年,他刚到北仑区民宗局任职时,区内仅有少数民族2063人;今年年初,这一数据已接近3万人。不到10年,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增长10倍,“基本上与北仑区的GDP增长成正比。”郑世国说。

  北仑区少数民族人口的变化,在浙江具有一定代表性。1982年,浙江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尚不足3000人;2000年“五普”时,也仅15万人。此后却呈爆炸性增长,2010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超过100万,2013年初突破200万大关。

  浙江民族工作的大环境、工作对象和工作环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浙江省民族工作部门的人员、机构却几乎没有大的变化。省级民宗部门中,民族处室只有1个,在华东六省一市是最少的。11个地市中,除杭州、宁波、温州3个计划单列市外,其他都与统战部门合署办公。90%以上的县(市、区)民宗部门与统战部门合署办公。

  2012年,冯志礼履新任浙江省民委主任时,他所面临的形势是:经济发展差距使人口转移成为一种常态,少数民族人口到浙江来务工、经商,在一段时间内将成为一种阻挡不住的潮流。人手紧、任务重,城市民族工作该如何开展?

  曾在多地任职的冯志礼,经过多方调研与思索,创造性地提出了“搭车”做民族工作的主张。“过去,我们说民族工作部门是‘小马拉大车’,这个比喻比较形象,但还不能完整反映出民族工作的实质。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拉车呢?搭车不行吗?”冯志礼说。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浙江进一步理清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千头万绪,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基层党政组织为龙头,以社区为依托,以少数民族联谊组织为纽带”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民族工作的“社会化”网络。

  搭建各级民族工作网络

  少数民族在城市里工作、创业、生活、学习,要与政府很多部门打交道。一旦发生矛盾纠纷,由于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很多部门都要找民族部门来协商解决。

  遇到问题,民族部门不能不管,但事事都管,一是管不过来,二是容易越权越位,该如何厘清民族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民委起协调、配合作用,不是主导作用。”冯志礼说。

  在这一框架下,2009年,浙江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30个省级相关厅局组成的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各地市、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成立相应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机制。

  以杭州市为例。杭州市专门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25个相关部门副职担任组员。各区、县(市)参照建立了相应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健全了区、县(市)、街道(乡)和社区(村)三级基层民族工作网络。

  在浙江各级政府部门中,民族工作基础薄弱,机构设置时间短,特别是基层机构不完善。“我刚到民宗局时,向市领导汇报工作,民族工作几句话就说完了。现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加了,我们肩上的担子也重了。”郑世国说。

  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调动各部门参与城市民族工作的积极性,是民族部门必须要面对的难题。在工作中,浙江一些地方逐步摸索了一套考核和激励机制。

  宁波市北仑区将城市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了区政府工作范畴,相继出台了对街道(乡镇)民族工作实际、协管员配备等综合量化考核的细则,并纳入统战部对街道(乡镇)工作考核的范畴。

  “每年的街道(乡镇)考核,100分满分,统战部占3分,其中1分是民族工作分,考核不合格,这1分就要扣掉。别小看这1分,有时候会极大地影响他们的排名,因此各街道(乡镇)都很重视。”郑世国说。

  郑世国的另一个法宝是以奖代补调动积极性。每年,民宗局利用北仑区财政局划拨的30万元,对下辖的9个街道(乡镇)进行考核奖惩,做得好的街道、社区获得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则要罚款。

  “通过设立考核机制,以往具有一定弹性的民族工作要求变成了‘硬杠杠’,乡镇、社区不得不重视起来,不敢走过场。”郑世国说。

与输出地建立双向合作机制

2012年1月31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省民宗委呈送的专报上批示:“我们一个省流入157万少数民族人口,是个相当不小的数字,有关地区要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请进一步弄清这些少数民族人员都在从事些什么事业。”

遵照书记指示,浙江省民宗委组成了专门的调研组,对来浙少数民族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

事实上,为了准确研判形势,早在2010年,浙江省民宗委就在分管副省长龚正的主持下,完成了《关于促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初步统计,浙江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中西部地区,其中,西南地区约90余万人,约占60%;中部地区50多万人,约占35%;西北6万人,约占3%;北方和东北近3万人,约占2%。

这些人中,约71%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民营企业从事生产劳动,以苗、土家、侗、布依等民族为主。来自西北的少数民族群众,部分以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形式在企业集中从事生产劳动,部分以流动摆摊形式零售葡萄干、哈密瓜等。

摸清了底数,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对一些少数民族流出集中的地区,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积极与之联系,建立两地合作办公、双向管理的服务管理体制。

以杭州为例。近年来,随着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杭州的清真小餐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高峰时达到近1000家,从业人员上万人。2008年起,杭州开展包括拉面店在内的“八小行业小餐饮”整治活动。为了减少工作阻力,杭州市民宗局针对拉面店业主大都来自青海化隆和循化两县的实际,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联系,由两县分别派出一名干部常驻杭州,协助杭州做好拉面店业主的矛盾调处工作。

“这两名干部与少数民族群众语言相通,又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多问题他们相互一交流,就迎刃而解了,比我们自己沟通效果好多了。”杭州市民宗局副局长吴国强说。

2012年,杭州市民宗局在继续巩固与青海化隆、循化驻杭办事处协调机制的基础上,与杭州市公安局、市经合办共同发起,和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的13家驻浙(杭)办事处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草签了《加强在杭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协作协议》。协议商定各协作单位设1至2名联络员,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并明确了各类事件的处置原则,进一步扩大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合作交流机制。

“在现有条件下,通过向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借力,不仅缓解了本地民族工作部门人手紧缺的现状,而且有效解决了因两地文化差异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较好地保障了来浙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浙江的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浙江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智慧说。

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力量

2011年,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社区两名朝鲜族创业者,想用房产抵押贷款100万元。恰逢中小企业生存危机,各大银行信贷指标额度吃紧,两人又是外地户口,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他们很难申请到贷款。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街道少数民族联谊小组分会会长李明铸。

李明铸是一名苗族,现在北仑区一家农村信用社任职。得知两人的难处后,他没有袖手旁观,通过民族优惠政策,为两人争取到了100万元信贷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度过了难关。

在北仑区,像李明铸这样热心肠的少数民族人士很多。他们大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精英,在政府机关、学校、银行等单位任职,有稳定的收入,也有一定的社会资源。由于少数民族身份,他们对民族工作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和责任心。

为了充分发挥在甬少数民族优秀分子和代表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北仑区在原有的区级少数民族联谊会的基础上,在9个街道(乡镇)设立了少数民族联谊小组分会,在各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建立了少数民族联谊小组,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聚集的地方还设立了流动少数民族联系点,形成了“1+9+N”的少数民族社团网络体系。目前,活跃在北仑区基层的少数民族社团组织有近40个,少数民族联系点14个。

“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只有身为少数民族的人,才会有切身体会、才会理解;在某些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处理上,一个热心民族工作、有一定协调能力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能发挥政府部门发挥不了作用。”郑世国说。

成立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的目的,就在于发挥社团内部自治功能,通过这种“参与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做好内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如今,宁波市北仑区的经验已经在浙江省内得到推广,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联谊会等群众性社团组织基本建立和完善。这些社团在政府的主导下,整合成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社会资源,极大地延伸了各地社会管理的“手臂”和“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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